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提升实训能力建设采购项目风电专业实训设备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提升实训能力建设采购项目风电专业实训设备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提升实训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受乌兰察布职业学院的委托,乌兰察布市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关于“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提升实训能力建设”采购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提升实训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乌财购准字(电子)[2018]302号

乌财购准字(电子)[2018]303号

采购文件编号:乌政采[2018]公33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和谐号高铁实训机车

1项

和谐号车体结构(含驾驶舱)、控制室、驾驶舱舱门等详细参数见招标文

*******

2

篮球场地板铺设

1项

悬浮式拼装地板等详细参数见招标文

*******

3

智能温室扩建项目

1项

日光暖棚建设工程、露天农田工程等详细参数见招标文

745080

4

学前教育专业实训室建设

1项

电钢琴实训室、ORFF(奥尔夫)音乐实训室等详细参数见招标文

*******

5

会计及金融专业实训软件

1项

银行业务综合技能训练平台软件、会计竞赛平台题库等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206000

6

大数据专业实训室建设

1项

云管理服务器、云承载服务器、云桌面终端等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

7

网站及信息系统安全设备

1项

高校网站群管理平台移动版、主网站移动手机版设计等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

8

风电专业实训设备

1项

风力发电机组装调实训装置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536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第一包:和谐号高铁实训机车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生产厂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具备售后服务体系认证证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篮球场地板铺设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包:智能温室扩建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包:学前教育专业实训室建设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投标企业具有售后服务体系认证证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五包:会计及金融专业实训软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六包:大数据专业实训室建设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电子与智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七包:网站及信息系统安全设备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八包:风电专业实训设备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认定采购需求的指标或要求有倾向性、歧视性等问题,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中心等相关部门提出。

资格审查时间:供应商携带上述材料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胶装成册,开标结束后,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8月28日 08:30至2018年9月4日17:30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ulanchabu.gov.cn/)填写投标信息成功后从招标文件菜单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20日上午9:00时前

投标地点:乌兰察布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一室

开标时间:2018年9月20日上午9:00时前

开标地点:乌兰察布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一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乌兰察布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大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邮编:012000

联系人:张云飞

联系电话:137*****521

乌兰察布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8月29日



标签: 实训设备 专业 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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