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强县文化广电局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关于宁强县文化广电局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强县文化广电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宁强县文化广电局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强县文化广电局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axzc-*******

三、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宁强县文化广电局

采购人电话:王先生****-*******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东大街莲湖城市花苑c区301室

联系方式(传真):****-*******

五、采购预算:约156.00万元

六、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高清非线编辑系统、存储服务器、高清硬盘播出系统、高清切换器、高清编码器、高清肩扛摄像机、便携式高清专业摄像机、广播发射机、LED演播室背景墙等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要求。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须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或销售,且供应商所投产品须为原装正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九、报名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8月28日―2018年9月3日,8:00―12:00, 14: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东大街莲湖城市花苑c区301室)。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500元/份。

4、报名时请经办人携带企业介绍信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1、开标时间:2018年9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3、届时请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企业代表出席。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庞荣

2、联系电话:131*****190 传真电话:****-*******

3、联系地址:汉中市东大街莲湖城市花苑c区301室

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开户行:工行汉中分行东大街支行

6、银行账户:****************223

7、本项目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如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十三、本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 购 人:宁强县文化广电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标签: 播出 文化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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