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工人文化宫暨城市展览馆电梯采购项目
丹凤县工人文化宫暨城市展览馆电梯采购项目
丹凤县工人文化宫暨城市展览馆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丹凤县工人文化宫暨城市展览馆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丹凤县工人文化宫暨城市展览馆电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丹凤县工人文化宫暨城市展览馆电梯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C********(CG)
三、采购人名称:丹凤县工人文化宫暨城市展览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丹凤县环城东路
联系人:李辉 ****-*******
四、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135号
联系人:柳秀文
联系方式:139*****89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丹凤县工人文化宫暨城市展览馆电梯采购项目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286000元
六、谈判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
(2)若供应商是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若供应商是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人员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29日17:00时。(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发售地点:商州区丹江一品1号楼B区409室。
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
1、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4日14:30止(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18年9月4日14:30 (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商州区锌业小区2号楼西单元502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柳秀文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4-*******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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