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招标公告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招标公告
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华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对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项目编号:YLZJ2018-21)面向国内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社会投资方,负责本项目投融资、施工、采购、运营管理维护、移交和相关工作等。
本项目已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于2018年7月11日在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预审,经评审,有5家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现发出采购公告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出采购邀请书,本项目不允许未参与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竞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条件
本项目由华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局关于《华坪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PPP模式项目可研批复》(华发改〔2018〕9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物有所值评价经华坪县财政局以华财〔2018〕9号和华财〔2018〕8号审批同意;PPP实施方案经华坪县人民政府以华政复〔2018〕28号批准同意,授权华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经华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社会资本。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
2.2建设地点
华坪县8个乡镇(中心镇、荣将镇、兴泉镇、石龙坝镇、新庄乡、通达乡、永兴乡、船房乡)。
2.3建设内容
2.3.1 供水项目
涉及 7 个乡镇的供水项目,分别新建供水厂 4 座(新庄乡、通达乡、永兴乡、船房乡),新建涉及 7 个乡镇(荣将镇、兴泉镇、石龙坝镇、新庄乡、通达乡、永兴乡、船房乡)的输、配水管线;
2.3.2 污水处理项目
新建 6 个乡镇的污水处理项目,分别为兴泉镇、石龙坝镇、新庄乡、通达乡、永兴乡、船房乡包括污水管网。
2.3.3 垃圾处理设施
(1)新建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项目 8 个,其中生活垃圾转运站 8 座分别为中心镇、荣将镇、兴泉镇、石龙坝镇、新庄乡、通达乡、永兴乡、船房乡,生活垃圾勾臂车 10 辆,微型垃圾车 14辆、垃圾压缩车 14 辆,人力三轮车 136 辆,垃圾桶 2890 只;(2)新建生活垃圾处理场 2 座分别为通达乡、永兴乡;
(3)新增 8 个乡镇的垃圾收运设施,分别为中心镇、荣将镇、兴泉镇、石龙坝镇、新庄乡、通达乡、永兴乡、船房乡。
2.3.4公共厕所设施
新建乡镇公厕项目12个和行政村的公厕项目46个,分别为中心镇(行政村7个)、荣将镇(乡镇2个及行政村7个)、兴泉镇(乡镇4个及行政村9个)、石龙坝镇(乡镇1个及行政村3个、新庄乡(乡镇 1个及行政村4个)、通达乡(乡镇 2个及行政村 5个)、永兴乡(乡镇2个及行政村7个)、船房乡(行政村4个)。共计 58 个公厕。
建设内容暂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为准,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甲方根据政策要求及实际需要提出调整方案,项目公司应遵照执行。
2.4项目运维管养内容
本项目运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水项目、污水项目、垃圾处理项目、公厕项目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等。
具体运营维护范围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同意的建设内容为准。
2.5主要产出说明
(1)供水项目:新建供水厂4座(新庄乡、通达乡、永兴乡、船房乡),新增供水能力3700m3/d,新建涉及7个乡镇(荣将镇、兴泉镇、石龙坝镇、新庄乡、通达乡、永兴乡、船房乡)的输、配水管线86.6km;
(2)污水处理项目:新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6座(兴泉镇、石龙坝镇、新庄乡、通达乡、永兴乡、船房乡),建设规模3200m3/d,新增污水管网89km ;
(3)垃圾处理设施:新建集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项目8个,其中生活垃圾转运站8座(中心镇、荣将镇、兴泉镇、石龙坝镇、新庄乡、通达乡、永兴乡、船房乡),新增转运规模220t/d;生活垃圾处理场2座(通达乡、永兴乡),新增处理规模45t/d;生活垃圾勾臂车10辆,微型垃圾车14辆、垃圾压缩车14辆,人力三轮车136辆,垃圾桶2890只;
(4)公共厕所设施:新建各乡镇公厕12座,新建各村庄公厕46座。
建设内容暂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为准,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甲方根据政策要求及实际需要提出调整方案,项目公司应遵照执行。
2.6投资规模
根据编制了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并分别取得县发改委及州发改委可研报告批复,项目可研批复估算总投资为22524.54万元,其中,乡镇自来水供水
设施建设4029.16 万元、污水治理8024.69 万元、生活垃圾治理5375.27 万元、公厕项目608.00 万元,其他费用4487.42 万元。(最终投资以政府审计部门或政府部门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结果为准)。
3.采购需求
3.1 运作方式: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
3.2 合作期限: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合计17年。
3.3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3.4 采购范围: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负责本项目投融资、施工、采购、运营管理、维护、移交和相关工作等。
采购办法:项目按照PPP+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13号)中第九条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三款规定,中标人同时也将成为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总承包人。(中标人或者中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总承包任务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人)。
3.5投融资方案
(1)股权结构设计:本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2,524.54万元,项目资本金暂定为4504.91万元(以金融机构要求为准进行调整),占项目总投资的20%,其中政府方股权投资1470.00万元,持股比例32.63%;社会资本方出资3034.91元,持股比例67.37%;剩余80%部分考虑从融资机构进行融资。如由于金融机构要求或总投资增加,超过部分资本金由社会资本方投入,股权比例做相应调整。
(2)政府其他资金安排:合作期内,若项目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的奖励或补助资金,或者争取到国家基础设施专项基金,视为政府方投入,经双方协商同意,减少项目公司融资金额或提前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或减少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有特殊用途的,从其规定。
(3)融资结构:本项目融资总额为18,019.6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80%。融资方案需经政府同意。融资成本率暂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作为上限值,若实际融资利率低于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20%的,以实际融资利率为准,超出部分由社会资本方承担。根据财金〔2014〕113号文,项目融资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负责。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应及时开展融资方案设计、机构接洽、合同签订和融资交割等工作。财政部门和项目实施机构应做好监督管理工作,防止企业债务向政府转移。本项目融资由项目公司组织,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融资款将全部用于本项目。项目公司以本《PPP项目合同》项下享有的权益提供质押(或担保)获得融资,如项目公司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足额融资到位,则由社会资本方按金融机构要求负责融资,以确保获得项目建设资金。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已通过资格预审并确认参与投标的单位于2018年8月29日-9月5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签字盖章齐全的《确认通知》原件在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26楼招标部)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为纸质版本,每套售价为12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4.3为方便制作投标文件,可提供采购文件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与纸质采购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采购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6日09时30分。
5.2地点为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文件。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华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单位地址:狮山路319号
联 系 人:达勇宇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26楼
联 系 人:曹慕华(138*****723)、王超(153*****503)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期:2018年8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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