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排爆车及电子干扰车采购公告
警用排爆车及电子干扰车采购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警用排爆车及电子干扰车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文件编号:SZCG********37
2. 招标项目名称:警用排爆车及电子干扰车采购
3. 标的内容:
包号
包的名称
采购内容
A
警用排爆车采购
警用排爆车1辆
B
警用电子干扰车采购
警用电子干扰车1辆
4. 标书获得方法: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05年08月05日15时 至 2005年08月25日14时时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à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à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à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已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合法代理商,车体必须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书或代理证书。
6. 答疑事项:2005年08月15日14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05年08月17日前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7.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8. 投标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05年08月26日下午14:10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à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9. 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05年08月26日下午14:10 (北京时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427室公开开标。
10. 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政编码:
518034
传真电话:
业务咨询:
叶菲 ****-********,供应商网上操作电话与现场技术支持:政采(珠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陈锦林********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5 年 08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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