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A区IV标段基础工程柴油招标公告
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A区IV标段基础工程柴油招标公告
中交一航局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IV标段基础工程
柴油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项目为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IV标段基础工程,项目业主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第五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柴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位于莆田市南日岛东北侧海域,主要施工内容为12台单机容量4.0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8MW。涉及到12台高桩承台基础。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工程造价1.62亿元。
2.2招标内容: 招标物资名称:国V标准0#柴油;招标物资数量:1300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柴油成品油经营范围、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柴油生产或海上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柴油生产商或代理商须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成品油零售或批发经营批准证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主体及组织。
准入资质要求:柴油生产商或代理商须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成品油零售或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海上油品运输证书及具备存储设备及运输设备,投标产品必须为中石化、中石油品牌产品。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算器具和检验手段。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须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供货业绩要求:
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家近1年内具有所生产产品被大中型建设项目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并有对应的记录,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应合同过程中,没有任何不良记录。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含运费)。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委托代理权的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08月28日 23:00 时前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完成供应商注册及合作意向单位添加,首次注册的供应商选择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请于2018年08月28日至2018年09月01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于2018年09月02日18:00至2018年09月21日18:00,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网址:http://114.255.239.58/PMS))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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