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档案局(本级)档案质量检测和验收项目(竞争性谈判)
吉林省档案局(本级)档案质量检测和验收项目(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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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吉林省档案局档案质量检测和验收项目招标延期的公告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于2018年8月14日发布了吉林省档案局档案质量检测和验收项目(项目编号:2018-0033_XM_1)的
一、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变更事项:原谈判文件中服务的主要内容、要求变更为如下(详见附件)
2、招标内容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变更内容:不变.
2、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不变。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自本延期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28日 16时00分,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四、延期后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8日 16:00。
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jlszfcg.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通用部分》和《需求部分》两部分组成。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五、延期后的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8年9月3日13:00- 13:30 。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9月3日 13时30分。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七、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项目联系人: 张晓敏(服务评审)电 话:********
传真:0431- ******** 邮政编码:130051
网 址: www.jlszfcg.gov.cn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北京大街支行
帐户名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一)主要工作任务:对数字化成果进行质量检查。对党政档案和历史档案原件,对6万件党政档案的著录、分件、扫描、挂接;14.5万件清代历史档案的著录、分件、扫描、挂接等进行检查。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包括检查录入、分件是否准确、扫描是否清晰、挂接是否到位、装订是否整齐完整等等。
(二)主要工作环节:调卷、质检、对错误进行登记、返回加工方修改、二次质检、提交成果数据、对全过程进行安全管理、形成质检报告。
总体质量要求:以档案原卷为基准,按照《吉林省档案馆馆藏党政档案数字化业务规则》、《吉林省档案馆馆藏清代档案数字化业务规则》要求,对数字化产品进行质量检查,质检后的产品通过率为≥95%。质检标准:应符合《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吉林省档案馆馆藏党政档案数字化业务规则》、《吉林省档案馆馆藏清代档案数字化业务规则》《吉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质量检验规则》要求。
业务流程要求:档案的质检需在采购方指定的办公场所内设计布置质检场所,全过程要在监督下实施,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具体如下:
1、数字化加工产品的质检要求:
质量检查以全宗为单位进行,即每完成一个全宗,组织一次质检,对照档案原件进行如下检查:
①核对分件是否准确规范。
②核对所有录入项目是否准确,是否有漏录、多录、错录项目。
③图像数据信息完整性检查,扫描图像是否清晰、有无颠页、倒页、歪斜、漏扫、错扫等情况。
④文件图像挂接的正确性、完整性检查。
⑤档案整理、装订,是否将数字化加工后的档案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装订。
⑥质检规则:中标公司应根据我方出具的馆藏清代档案文件级整理标准制定出完善、合理的质检规则,并且质检规则能够根据文件级整理的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调整。
⑦质检准确率:我方会分批次对已经完成质检工作的条目按照10%的比例进行抽检,抽检准确率需达到85%以上视为“合格”。对于抽检不合格的条目要求质检公司根据要求全部进行整改,并对未抽检到的剩余条目进行自查、整改。我方会对抽检不合格条目进行复检,不合格条目整改准确率要求达到95%以上视为“合格”。如果三次抽检合格率均达不到85%,质检公司应自动放弃质检资格,我方将不予支付任何质检费用。
2、作业环境及设备要求:
质检场地不得存在安全隐患,档案质检必须在采购方指定地点内进行,由采购人提供场地,投标人需自带质检所需的计算机。
3、人员要求:
为了保证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的安全及质量,投标人要有必要措施保证一支相对稳定、技术熟练的质检队伍,质检人员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质检的工作人员不得低于7人/天,质检人员要严格遵守采购人有关保密、安全各项要求及各项规章制度。参与质检的工作人员,必须是一直从事与清代档案文件级整理及数字化工作相关的人员,并且需要任职单位出具工作证明。
4、工作时间:
为便于采购方管理,要求投标方的质检工作在采购人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为加快工期,投标方在经得采购方同意后,可安排加班作业。
5、安全保密要求:
要求投标人(1)建立数字化加工产品质量检查各环节的安全保密管理机制,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2)根据采购人提出的保密要求,提出保证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安全的具体措施和承诺。(3)采购人与质检公司签订《档案数字化质检项目合同书》、《保密协议》等,保密协议送采购人保密部门备案。投标人负责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并签订保密责任书,相关资料送采购人备案。(4)质检场地由采购方安装监控设备对质检全过程进行监控。(5)在工作开展前,投标人对其工作人员需经过严格考核,进行保密和防火安全教育,签订保密协议。(6)各项工序产生的数据,均需存入档案部门指定的存储器,质检人员不得对数据进行拷贝、备份。工作结束后应将所有涉及采购方资料的数据或质检文档交其保管并签收,质检使用过的计算机硬盘,均需移交给采购人。
6、其他要求:
(1)档案数字化质检软件由招标人提供。
(2)投标人要指定专人与档案加工公司做好档案的清点交接工作。
(3)要求投标人在签立合同时成立项目组,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公司级负责人,并列出具体的项目操作标准及流程、项目实施计划、人员及保证措施。
(4)要求投标商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前将有关质检设备、工作场地、人力配置等总体配备完毕。
(5)各投标人在投标时要特别强调指出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其中包括:服务响应时间、项目完成时间、公司的技术力量、技术服务内容、质量水平、售后服务期限等。
(6)质检不合格需承担的劳务费用:对于抽检不合格的条目需要质检公司重新整改,对于质检过程中涉及数字化整改所产生的全部劳务费用,由质检公司一律承担。
(7)报价时,分别对69万件党政档案、200万页历史档案及14.5万件清代历史档案服务3项服务内容实行单项报价。
服务标准:国家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吉林省档案馆馆藏党政档案数字化业务规则》、《吉林省档案馆馆藏清代档案数字化业务规则》。索取技术规范和业务规则文件可以联系吉林省档案局数字化处和历史处。
提供服务时间:合同订立后5天内开始,10个月内完成并保证验收合格,验收后服务期限为3年(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同步)。
数量及单位:对69万页党政档案、200万页历史档案和14.5万件清代历史档案的数字化加工产品进行核对。
提供服务地点:吉林省档案局(长春市民安路63号)。
质量保证期:3年
提供服务方式:成交人负责保证所提供服务验收合格。
附件:****************91EF********34">招标文件(2018-0033_XM_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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