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执行中后期项目咨询和服务第三方咨询机构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邀请书

鞍山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执行中后期项目咨询和服务第三方咨询机构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邀请书



鞍山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执行中后期项目咨询和服务第三方咨询机构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邀请书


单一来源邀请书
鞍山经济开发区采购中心受鞍山经济开发区发改局委托,对“鞍山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执行中后期项目咨询和服务第三方咨询机构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KCG-2018-C006)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服务内容

采购最高限价(元)

01

鞍山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执行中后期项目咨询和服务

985,000.00


采购内容说明:
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
2.报价不能超过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需提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需具有循环经济领域多年相关经验,获得国内外咨询成果奖至少两项,投标现场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资格审查:
本项目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报价无效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到鞍山经济开发区采购中心领取401采购文件。地址:(鞍山市铁西区建设大道709号)
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6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18年9月6日上午9:3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401房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单一来源采购会议。
七、响应文件的送达: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的程序及要求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应当保密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事项。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内容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满前进行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由鞍山经济开发区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共同接收。
3.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提起投诉。质疑、投诉应按照先质疑后投诉的程序进行,未经过质疑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将不予受理。
4.经查实,供应商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
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经济开发区发改局
联系人:王旭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经济开发区采购中心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建设大道709号
联系电话:****-*******
鞍山经济开发区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辽宁省地市用户-鞍山市
2018年8月29日
关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 项目咨询 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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