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里木湖古墓群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赛里木湖古墓群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博州博乐市赛里木湖古墓群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博州发改行政(2018)1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博州文物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博州博乐市赛里木湖古墓群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403.65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博州赛里木湖 2.工程规模:建设管护用房500平方米、保护围栏12800米(含围栏门32个)、保护标志碑68个、界桩128个;建设木栈道14200米、停车场500平方米,标识系统1套及配套公共基础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BETL********146*****05003 | 博州博乐市赛里木湖古墓群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二次 | 工程监理 | 292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监理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8年08月29日 10时00分 到 2018年09月04日 20时0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8年08月29日至2018年09月04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六、其他说明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博州文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地 址: | 新疆博乐市南城区太湖春天小区41-6号 | |||||||
邮 编: | 邮 编: | 430000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刘翔 | |||||||
电 话: | 电 话: | ********695 | |||||||
传 真: | 传 真: | ********695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89@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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