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委综合楼三楼餐厅灯光音响视频工程"招标公告
"福田区委综合楼三楼餐厅灯光音响视频工程"招标公告
福田区委综合楼三楼餐厅灯光音响视频工程
(招标编号:FT2005gk-NO.137)招标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深圳市福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福田区委综合楼三楼餐厅灯光音响视频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编号:FT2005gk-NO.137
2. 招标项目名称: 福田区委综合楼三楼餐厅灯光音响视频工程
a) 建设单位:深圳市福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b)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00%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本次招标设备的需求清单及技术参数请到如下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中下载: http://www.szzfcg.cn(深圳市政府采购网)。
5. 投标保证金: 6000元人民币.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a) 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的法人资格;
b) 同类投标产品在广东地区设有维修服务中心和售后服务网络;
c) 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及建设系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而禁止在本市投标的投标申请人。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d) 未为本项目招标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7. 前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携带相关证件资料按如下时间、地点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时间:2005年7月15日~2005年7月22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每周四下午报名时间改为: 2:00~4:00)
地点:福田区政府办公大楼29楼2906室,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
8. 报名资料要求:
(报名时请自备U盘或A盘)
非注册供应商:
a)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b) 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 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 投标单位固定帐户证明书(注明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银行地址及银行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e)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注册供应商:
f) 采购中心发放的注册供应商成员卡;
g) 法人代表证明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h) 法人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i)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9. 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2005年7月29日上午9:0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5年7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1. 开标地点:福田区政府办公大楼29楼,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2915室)。
12. 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招标方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3. 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进行查询:
联系单位: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福田区政府办公大楼29楼2905室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ftzfcg3@21cn.com
查询网址:http://www.szft.gov.cn(福田政府在线)
http://zfcg.szft.gov.cn/(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szzfcg.cn(深圳市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5年7月15日
附件:福田区委综合楼三楼餐厅音响灯光清单.doc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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