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甲供材料(合同包四:墙面广告灯箱)(网上资格确认)招标公告
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甲供材料(合同包四:墙面广告灯箱)(网上资格确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80*****7401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为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甲供材料采购(合同包四:墙面广告灯箱)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甲供材料采购(合同包四:墙面广告灯箱)
2、招标内容:
沈阳地铁九号线车站内广告灯箱制作、安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联络;深化设计;灯箱箱体、固定配件及其内部所有部件的采购、制作;设备监造配合;出厂试验检验、包装、运输、装卸、仓储、保险、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配合、试运营配合、培训、技术支持及质保期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内容。
本项目涉及的灯箱种类如下:站厅灯箱;通道灯箱;轨行区灯箱。详见招标文件具体内容。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第一标段:怒江公园站-汪河路站共10个车站;第二标段:曹仲站-建筑大学站共11个车站。
3、交货地点:
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4、计划供货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车站内广告灯箱安装完成节点工期至2018年11月31日,合同工期至2018年12月31日,共计77日历天。
5、投标保证金:一标段壹拾贰万元、二标段壹拾肆万元。
6、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盖广告灯箱设计、生产、加工和销售(以营业执照原件为准)。
(2)投标人须是广告灯箱的制造商,投标人拥有广告灯箱加工所需的各项生产设备,提供证明文件。
(3)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ISO认证证书等,并在有效期内。
(4)应具有至少1项自2013年至今,城市轨道交通、铁路车站、机场或大型公共建筑(会展中心、体育馆等)供货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5)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a)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6)投标人不允许采用联合体的方式参加投标。
7、报名、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报名、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8月29日-2018年9月4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售招标文件地点: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8年9月20日10时(北京时间),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21世纪大厦B座)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仪式。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号
邮 编:110011
联 系 人:吴彦霖
电 话:(024)********-****
传 真:***-********
招标代理人: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邮编:110166
联系人:李佳 杨朔
传真:024—********
邮箱:sydtzx@126.com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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