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城乡统筹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预审公告标题: 成都市新都区城乡统筹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采购项目商务、技术要求及投标人资格条件预审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市新都区城乡统筹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XDZC2009-232
行政区划: 成都市-新都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区卫生局 采购包个数: 1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结构名称: 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 无
采购内容: 新都区城乡统筹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
申请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需提供软件系统的开发商的授权书(代理商适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公示截至时间: 2010年1月21日17时30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局
联系人:钟锐
联系电话:028-********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
其它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局的委托,拟对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局城乡统筹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商务、技术要求等广泛征求各方的询问和意见,如有异议,请于2010年1月21日下午5:30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成都市新都区城乡统筹区域卫生信息平台
采购项目商务、技术要求及投标人资格条件预审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局的委托,拟对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局城乡统筹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商务、技术要求等广泛征求各方的询问和意见,如有异议,请于2010年1月21日下午5:30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
成都市新都区城乡统筹区域卫生信息平台
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需提供软件系统的开发商的授权书(代理商适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商务、技术要求
(一)、建设内容及要求
1、卫生信息中心(“一个中心”)建设:主要包括基础网络建设和数据储存交换中心建设。
一是依托现有网络实现全区区域内统一卫生信息网络平台。
二是建设全区卫生信息数据交换、存储枢纽中心。制定标准规范,建立数据中心统一架构下的数据采集、交换、共享、使用和管理,实现数据集中存储和数据统一交换。在整合卫生数据的基础上,建立城乡统筹区域卫生信息平台。
2、数据共享与交换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
(1)建设综合管理模块,提高卫生行政决策效能和应急指挥能力。
一是通过平台与电子地图,能够比较直观地反映本区域内卫生资源和医务人员信息、居民健康状况、疾病分布状况等。
二是依托国家卫生统计直报网络系统,建立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掌握我区卫生及相关人力的年龄、专业和职称结构和分布,为卫生人力的需求和使用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建立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装备管理模块,监控和管理卫生系统各医疗卫生机构运营情况和装备资源管理。
四是建立医疗机构基本信息模块,以利于综合管理和指挥调度。
五是综合城乡统筹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各有关数据,统一指挥调度各种资源,应对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建设公共卫生管理模块,确保区域公共卫生安全。
一是建立疾病预防监测管理系统,通过与市级平台中的公共卫生业务系统建立连接,获取(下载)现有的成都市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送和分析处理系统中新都区范围内的慢病、死因报告、传染病直报等数据,综合监测预警区域内各种疾病,特别是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为处理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数据中心平台与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使用的卫生执法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在平台展示其相应统计报表,实现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三是在市卫生局试点和推广《成都市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基础上搭建以社区居民为中心、以健康档案为基础、“六位一体”的成都市新都区社区卫生信息系统。通过对数据整合和挖掘,实现本地区范围农村医疗信息共享,实现上级卫生部门对其医疗质量、基本医疗行为监管、对公立医院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公共卫生的监管(群宴管理、孕妇产前检查、孕妇产后访试、儿童疫苗接种管理、农家乐卫生等级评估、老年慢性病跟踪及访视、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等),从而进一步实现本地区卫生信息的共享。
四是通过与市级平台中的妇幼保健业务协作系统相连接,从妇幼保健业务系统中获得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数据及儿童保健妇女保健数据,然后将儿童信息流转到儿童所在的社区,以便社区开展儿童保健,将产妇信息流转到产妇所在的社区,以便社区开展妇女保健。同时将社区上传的儿童妇女保健数据流转到区级平台中的妇幼保健业务协作系统中。
五是依托新都卫生信息网网站,建立社区和公共卫生服务子网站,进行社区和公共卫生信息发布。管理系统和网站通过统一接口和数据中心实现互联互通。社区居民可以通过网站在线查询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进行健康咨询,和自身主管社区医生互动,维护自身基本健康信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通过该网站及时发布卫生健康信息,提供健康教育平台,发布网上健康问卷调查,展开健康普查。卫生局业务科室可通过管理系统查询分析工作状况,掌握工作动态。网站可作为新都卫生信息网的子站,两者相辅相成,方便两者相互的数据交换和后期服务扩展的处理。此外,通过网络平台,实现通过短信、语音等方式为全区居民提供各类卫生服务。
六是根据村卫生站工作特点,开发应用村卫生站信息管理软件。
(3)搭建医疗管理信息模块,实现统筹城乡医疗卫生发展。
一是通过各医院间进行联网,建立医疗业务信息共享平台,将各医疗机构的患者就诊信息进行整合共享,使得通过了身份认证的医护人员在对就诊患者进行诊疗时,能够按照权限调阅患者在其他医院的诊疗信息(挂号、门诊、住院、用药、医嘱、费用、检验报告、检查报告等诊疗信息)。并对采集的信息整理、分析、加工,为卫生局及各相关单位所利用,从而全面掌握并管理全区医疗业务。主要包括:依据医院业务特点,及卫生局关注的业务内容,整合汇总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真实、高效、精确地反映实际区域医疗业务;从处方、业务走势到明细业务,全面详实的反应医院的门诊业务;从住院费用、业务走势到明细业务,忠实反映医院业务的住院业务情况;从门诊、住院两方面业务的角度,综合数据,分析收入、业务量、单日业务情况等。
二是以平台为支撑,整合区域内医疗信息资源,扩大区域卫生协同服务,开展教学指导、人才培养及公共健康信息服务。建立临床决策支持系统,为医护人员提供前沿诊疗技术,促进医疗技术水平的提升。
(4)逐步开发应用全区居民健康卡,实现医疗、体检、健康档案、计划免疫、妇幼保健一卡通等。
(5)与成都市新都区整体信息化的整合并进行互连互通建设,确保卫生相关公共服务部门信息被综合利用,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培训要求
供应商必须向业主方提供免费培训,培训方式应包括理论培训和现场培训。供应商须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全面、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地点、授课老师等。
供应商派出的培训教员应具备丰富的相同课程教学经验,所有的培训教员必须中文授课,供应商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
供应商应按业主方约定合理地安排培训时间。
(三)、售后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与本项目匹配的服务能力。
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成都市的分支机构作为承担售后服务工作的常驻服务机构。服务机构必须具备必要技术人员和技术服务能力,以响应招标人的技术服务要求。
2、所有软件产品的质保期自本项目终验合格书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对于应用系统开发,投标人应提供一年免费维护,7×8小时软件工程师现场维护。中标人必须对第三方软件产品免费提供相应年限的软件现场售后服务。
3、工程建设期间及质保期均属于免费服务期,该期限内的所有售后服务,包括软件维护、应用软件升级、提供替代品等所产生的费用(不包含更换硬件和系统软件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响应时间: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必须明确承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并不得低于以下标准:提供7×24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接到业主报修通知1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8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
5、中标人在质保期满后应继续向业主提供保证质量的售后服务,以维持系统正常运作,售后服务定价不得偏离市场价格规律。
(四)、文档要求
中标人必须提供完整的软件安装、操作、使用、测试、控制和维护手册,以及应用软件的所有源代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用户调查与需求分析报告》、《系统概要设计方案》、《功能规格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系统模块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包含编码方案)、《系统维护手册》、《用户操作手册》、《测试报告》等。
(五)、项目建设工期要求
除特别说明的外,应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系统的到货、安装、调试,并开始试运行。
(六)、系统验收和交付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实施方需要配合业主进行系统的整体验收,完成本项目的验收和交付,并提交全部相关文档资料等(具体要求见其他要求第3点)。
实施方需要根据本项目建设需求和系统设计方案,提供详细的系统验收手册和验收流程、验收通过标准,经业主方认可后,由双方共同组织人员进行系统验收。主要是针对业务系统软件功能、操作规范、安全体系等内容进行验收,要求系统必须充分完全的实现项目的建设要求,并在具体功能实现上完全符合系统的设计文档要求、操作规范符合用户的操作习惯、系统安全符合国家标准,能够充分保证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应用安全。
验收时间:系统试运行3个月后,由实施方和业主协商,共同组织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
1、在工程中提供的所有软件,要保证是合法的商品软件。除明确说明购买的第三方系统软件外,新都区卫生局对于本项目开发的应用软件享有专属使用权,双方共同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
2、因公共财政经费有限,本项目的合同定价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合同价款实行分期支付,首付40%,全部产品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由双方共同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20%;项目竣工后由甲、乙、监理三方及其它相关单位共同组织终验合格后,支付35%;合同总价的5%作为该项目的质量保证金,从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为质量保证期,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质保期结束后1个月内支付。
3、中标人必须提供完整的软件安装、操作、使用、测试、控制和维护手册,以及应用软件的所有源代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用户调查与需求分析报告》、《系统概要设计方案》、《功能规格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系统模块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包含编码方案)、《系统维护手册》、《用户操作手册》、《测试报告》等。
4、系统项目软件如有变更,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字确认后形成书面材料,按商定意见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两方另行协商,并以经两方协商后形成的有关协议为准。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局
联系人:钟锐
联系电话:028-********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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