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十月便民菜市场、生态停车场整体出租公告

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十月便民菜市场、生态停车场整体出租公告


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十月便民菜市场、生态停车场整体出租公告

编号XZJY(ZC2018014)

一、出租方: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委会

二、出租的物: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十月便民菜市场、生态停车场

位于清泉镇红烛路,占地面积约8500㎡,室内菜市场建筑面积约1450㎡,停车位104个。室内摊位、办公用房、门卫用房、公厕、室外自贸市场、室内外照明、供电、供水、排水、监控、智能收费系统、进场电动门、院内门都已建设完成。签约后即可交付使用。

三、租期:本次招租期为十年,出租方给予承租方一定的招商时间,暂定3个月,招商时间不计入租赁经营时间,不计算租金。

四、租金:租金底价为40万元/年,租赁期前三年不变,自第四年起每两年为一轮,每一轮在上轮基础上增长8%,十年租赁总价不得低于454.907万元。

五、交易方式

(1)如申请人只有1人时,采取公开协商方式。

(2)如申请人有2人及以上时,采取公开竞价方式。

六、申请人(即拟承租方)要求:具有一定的经营能力、履约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七、竞价规则及相关事项

1、竞价规则:公开竞价、高价优先的原则。

2、各申请人就租凭期头年的年租金报价,不得低于村委会设定的底价40万元/年。申请人报价的同时视同默认招租人期内租金增幅的要求。

3、此次竞价采用书面报价形式,竞价人以书面报价方式应价,加价幅度为1万元的整数倍,竞价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每轮报价公布后,主持人当场询问是否有愿意进入下轮报价者,如有,竞价人须举手示意,则宣布进入下一轮报价程序,下一轮报价不低于上轮的最高报价,如竞价人只剩一人,无人跟进时,宣告成交。最多三轮,最后一轮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同为最高报价时,则以此最高报价为固定价,在报出最高价的申请人中以摇号方式确定成交人。

4、租金收取方法:每二年为一轮,每一轮租金必须一次交清,交款日期为每一轮次开始的第一天。

5、相关的管理约定:十月便民菜市场、停车场、公厕是政府解“五难”的惠民工程,承租方应遵守如下条款:①收费范围、免费范围:承租方签订合同后,可以收取管理费的范围为室内菜市场的各种摊位、停车场,可以由承租方投资建一个200㎡的汽车美容、洗车服务站(地点由甲方安排),室外菜农自种自销的自贸市场、公厕不得收费,并由承租方负责水电费和清洁。②承租方应服从政府、各职能部门、十月村的管理,依法缴纳各种税费。爱护出租方的资产,并负责维修保养,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承租人如需要添置资产,应以报告的形式向出租方申请,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添置。合同期满或中途退出,承租方添置的资产能搬走的自行搬走,不能搬走的无偿交给出租方。③承租方、出租方签订承包合同后,开始对外招商,所有招商工作由承租方负责,只要不违反合同约定,出租方不干预。

6、具体事项以承租方同出租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招标方案为合同的主要要素。

7、成交人三日内无故不签订合同的,交易结果作废,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申请人于公告报名期间内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勘测,出租方无义务协助,申请人没有前往的,视同默认标的物现状。

、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17:30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提交投标保证金账户名:浠水县清泉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账户:****************5,开户行:浠水县农商银行清泉支行。

2、承租者缴纳的保证金80万元在签订承租合同时转为两年租金,不足部分补齐。同时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在合同期满未违反合同条款后退还。租金未补齐及履约保证金逾期未交,视同无故不签订合同。

、报名时间地点:1、申请人于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11日(节假日休息)到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处报名。时间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30时。2、自然人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复印件。3、企业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复印件。

、竞时间、地点及开标注意事项

竞价时间:2018年9月 14日 9:00

竞价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

竞价注意事项:

1、投标申请人开标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在开标时,必须提供租赁内容包括市场管理方案、管理人员配备方案、招商盈利方案、十年发展规划等可行性研究报告。

出租方(盖章):

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民委员会: 顿主任 139********

浠水县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2018年8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出租 停车场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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