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移动监管执法信息系统(运维)竞争性磋商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移动监管执法信息系统(运维)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质量监督移动监管执法信息系统(运维)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8月29日10:57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8年08月29日09:30至2018年09月04日16: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上海市桂箐路69号27号楼607室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8年09月12日13:00至2018年09月12日13: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市桂箐路69号27号楼609评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年09月12日13: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桂箐路69号27号楼609评标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磊 | ||
项目联系电话 | ***-*********105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宜山路7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滕雪雷;********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华东计量检测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桂箐路69号27号楼6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韩磊;***-*********105 |
上海华东计量检测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质量监督移动监管执法信息系统(运维)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质量监督移动监管执法信息系统(运维)
项目编号:SHJL-S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磊
项目联系电话:***-*********1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滕雪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华东计量检测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磊;***-*********105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桂箐路69号27号楼6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质量监督移动监管执法信息系统(运维)(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质要求:(1)具有与本次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近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记录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投标人需提供2015年以来在参加政府采购或招投标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的书面承诺声明;(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具备可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服务人员;(6)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资质;(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3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9月12日 13: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8月29日 09:30至2018年09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桂箐路69号27号楼607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9月12日 13:00至2018年09月12日 13: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桂箐路69号27号楼609评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9月12日 13: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桂箐路69号27号楼609评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须进行现场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现场报名初审和购买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8-8-29至2018-9-4工作日每天(9:30~11:00和13:30~16:00) ;报名地点:上海市桂箐路69号27号楼607室;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家汇支行 ,帐号: 31****-********470;邮箱:********2@qq.com。
注:(1)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磊
项目联系电话:***-*********105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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