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商场二楼电脑城C21铺面招标公告

启东商场二楼电脑城C21铺面招标公告

质疑人单位:北海华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斌生

地址:北海市启东商场二楼电脑城C21铺面

联系电话:****-*******

2010年1月7日,我中心收到质疑人北海华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对办公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J-BZCG***-********)A分标的《质疑书》一份。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的规定,我中心已于2010年1月8日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资料进行复查,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

一、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明确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具有法人资格,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对比A分标数码相机中标公告的中标供应商,经查询此公司的注册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计算机及其相关配件的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施工及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数码摄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见附件一),此公司的经营范围仅是计算机及其相关配件的销售,至于"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施工及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数码摄影"。归属于G门类的61大类的计算机服务业。只是一个服务类的项目,并不具备数码相机的销售的经营范围。据此,此公司不具备竞标资格。

二、我公司参与A分标的竞标,结合最终报价和厂家对产品性能参数的说明,逐条对照A分标的评分原则和中标标准,按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计算结果让我公司存在极大的疑问:

1、价格分:我公司为最低报价,得满分50分,A分标公告中标供应商(如下简称为A公司)得分为最低报价576000元÷A公司报价662000元×50分=43.5分。

2、设备性能分:按厂家提供的对产品性能参数的比较说明(见附件二),我公司所投的产品比招标要求的产品至少有4个以上的正偏离,应当可以进入三档至少也能进入二档,就算按二档低分计算也应该有10分+7分=17分;而根据我方前一次以广州市富力仕电脑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进行同样的竞标(项目编号:J-BZCG***-********)所采用的产品为三星ES17来与评标原则作比较,三星ES17仅且只有1个正偏离,应当按一档计分。如果A单位以同样这款机型进行竞标,则只能算其进入一档,得分就算按最高得分计算为10分+6分=16分。

3、售后服务方案分:我公司是按照优秀的级别详尽地做出售后服务方案的,服务承诺、免费培训、故障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均达到优秀级别的要求。就算我公司按优秀级别较低分得分为11分,A单位就算按优秀级别最高得分为15分。

4、企业信誉及政策功能分:由于当前市场上数码相机产品均未能达到企业信誉及政策功能分中第(4)、(5)和(6)条的要求而无法得分,我公司按投标情况也只能得第(2)和(3)条的分共2分,就算A分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第(1)、(2)和(3)条全部得分为3分。

我公司合计得分应当为:价格分50分+设备性能分17分+售后服务方案分11分+企业信誉及政策功能分2分=80分

A单位得分合计分:价格分43.5分+设备性能分16分+售后服务方案分15分+企业信誉及政策功能分3分=77.5分

综上所述,就算我公司按《谈判条件书》上所列的评标标准的最低得分来计算,而A单位按评标标准的最高得分计算,我公司综合得分仍然高于A单位,并且在产品性能方面等于甚至优于对方,而且价格比对方少了8.6万元之多!而且还提供更好的产品给采购方使用,但我公司仍然不得中标!现我公司质疑评标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公正和不合理现象或是贵中心在统计得分过程中存在疏漏问题。

答复:

一、中标供应商的竞标资格问题。因该项目评标委员会对贵公司与中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存在不同理解,为此,我中心专门致函给我市的营业执照的主管部门,该部门书面答复:销售数码相机不属于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电子产品、数码摄影器材、数码相机等应当属于同类产品。凡是无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应当由企业自主经营。评标委员会据此,认定参与该项目A分标竞标的三家竞标人都符合竞标人资格。

二、贵公司提供的产品性能参数及售后服务承诺问题:

1、对贵公司竞标文件中提供产品所列的4项以上正偏离,经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所列对应技术参数评定只有1项;

2、贵公司承诺的保修服务时间较短,只有一年保修,且没有承诺在设备出现故障,短时间无法修复时,提供备用机等优惠条款。

三、经核实,我中心该项目负责人在统计各竞标人得分过程中未发现存在疏漏。

综上所述,评标委员会完全是依据竞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对各竞标人的竞标文件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综合评定并确认相应档次后,再独立打分的,因此,评标委员会评定的结果应合法有效。

如质疑人对我中心的答复不满意,可以自收到本质疑答复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北海市财政局)投诉,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答复日期:2010年1月14日

联系人:林基良 电话:****-******* 传真:****-*******

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13号全景大厦A、B座(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536000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