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委托,对
武汉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竞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QSZB-FW-2018-191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
3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包。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QSZB-FW-2018-191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4)用途:办公
(5)数量:/
(6)简要服务要求:代表数据管理系统、代表履职服务系统、议案建议办理系统、人大工作交流系统、“双联”工作服务系统、在线学习培训系统、履职平台APP
(7)服务期(天/月/年):一年,服务期满后待资金到位,采购人可视情况与服务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三年。
(8)质保期(天/月/年):/
(9)其他:/
2、竞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拦标价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无。
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②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③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④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⑤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⑥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一)竞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竞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竞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竞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公告期间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审计报告)及2018年近3个月缴纳税收的税票(若期间有减免或0报税,请递交报税截图证明)及公司社保(五险)缴费单或税务局开具的纳税证明;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竞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①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 “企业经营异常目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5、竞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以上要求为本次项目竞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谈判、询价)的竞标人必须满足报名要求中的所有条款才能进行有效的竞标,请竞标人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标(谈判、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18年8月26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61号强胜招标代理公司三楼采购组。
(三)磋商文件领取费用:人民币400元/家,售后不退。
(四)获取要求:符合报名的竞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报名,合格后发放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以上1-2项及“二、竞标人资格要求”内容。
4、《报名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报名资料真实性承诺函》,详细填写表格规范见公告附件。
竞标人请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齐全并加盖相关单位有效公章)参加报名,所有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无有效相关单位公章的资料,本公司一概不接受报名。
四、投标(谈判响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天门墩路口强胜招标二楼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8年9月7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时止
五、开标(谈判、询价)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天门墩路口强胜招标二楼会议室
(二)时间:2018年9月7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时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年8月26日起至2018年 9月7日,共13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街办事处沿江大道222号
联系人: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香港路天门墩路口261号(市工商局旁强胜招标公司)
联系人:罗 茜 王锴梁晓玉电 话: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投诉电话
监管部门: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街办事处沿江大道222号
联系人:电话: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6日
一、报名登记表
1 | 采购代理机构 |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 | 采购单位 |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
3 | 项目名称 | 武汉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
4 | 项目负责人 | 罗茜 | 费用 | 400元/家 |
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项目编号 | QSZB-FW-2018-191 |
6 | 投标申请人名称(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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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委托代理人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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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手机联系方式 |
| 传真/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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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报名时间 | 年月日时 |
10 | 报名接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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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粘贴以下: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授权代理人姓名)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领取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项目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活动,委托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承认。该被委托人在办理贵单位相关事宜时无转委权。
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特此委托。
粘贴以下: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年月日
四、《书面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授权代理人姓名)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承诺本项目所提供的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都是合法有效的,未提供虚假材料,若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我公司将自愿接受被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列入黑名单,且自处罚之日起三年内不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并上报至国家信用中国网等法律法规的其他处罚。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