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村道硬化等11个项目咨询评审机构选聘公告
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村道硬化等11个项目咨询评审机构选聘公告
为了做好项目的评审工作,顺利开展项目审批,现依法对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村道硬化等11个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咨询评审机构进行公开选聘,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应聘。
一、项目名称、内容
(一)项目名称: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村道硬化等11个项目咨询评审机构选聘项目。
(二)项目概况:
(1)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村道硬化工程,项目总投资129.99万元。咨询服务采购内容: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2)东方市东河镇佳西建排水沟工程,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咨询服务采购内容: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3)东河镇西方村、土蛮村拦水坝及抗旱抽水站工程,项目总投资138.26万元。咨询服务采购内容: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4)东方市东河镇西方村圣女果基地及灌溉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41.36万元。咨询服务采购内容: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5)东方市东河镇东方村建瓜菜瓜菜冷库工程,项目总投资91.88万元。咨询服务采购内容: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6)东方市东河镇俄贤村建排水沟及路灯工程,项目总投资49.99万元。咨询服务采购内容: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7)东方市东河镇东方村村道硬化及路灯工程,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咨询服务采购内容: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8)东方市东河镇南浪村建排水沟及道路硬化工程,项目总投资39.99万元。咨询服务采购内容: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9)东方市东河镇旧村村道硬化及小广场美化亮化工程,项目总投资49.96万元。咨询服务采购内容: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10)东方市东河镇中方村绿萝花卉产业基地道路硬化工程,项目总投资26.99万元。咨询服务采购内容: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11)东方市东河镇佳西村村道硬化工程,项目总投资49.97万元。咨询服务采购内容: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
(三)质量等相关要求:评审报告均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质量合格。
(四)工期(服务期):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工期为5-10个工作日。
二、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程咨询单位的工程咨询专业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工程咨询单位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备案专业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时间: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8月31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方式:本次选聘工作采用网上报名进行,报名人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拟)扫描,发送到邮箱dfsfgw2@163.com,报名时间以收到的邮件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下午18:00。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活动。
四、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9月3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文件拒不接收。
五、评审费控制价
(一)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村道硬化等11个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费总控制价为3.34万元。其中:(1)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村道硬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费控制价为0.31万元;(2)东方市东河镇佳西建排水沟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费控制价为0.3万元;(3)东河镇西方村、土蛮村拦水坝及抗旱抽水站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费控制价为0.33万元;(4)东方市东河镇西方村圣女果基地及灌溉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费控制价为0.3万元;(5)东方市东河镇东方村建瓜菜瓜菜冷库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费控制价为0.3万元;(6)东方市东河镇俄贤村建排水沟及路灯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费控制价为0.3万元;(7)东方市东河镇东方村村道硬化及路灯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费控制价为0.3万元;(8)东方市东河镇南浪村建排水沟及道路硬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费控制价为0.3万元;(9)东方市东河镇旧村村道硬化及小广场美化亮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费控制价为0.3万元;(10)东方市东河镇中方村绿萝花卉产业基地道路硬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费控制价为0.3万元;(11)东方市东河镇佳西村村道硬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费控制价为0.3万元。
(三)应聘报价以金额形式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超出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六、选聘方式及时间地点
选聘人定于2018年9月3日9:30在市政府1号办公楼3楼发改委会议室进行评选工作。
各报名单位委派人员到现场参加选聘,并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选聘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外省企业参加选聘的提供驻海南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5.密封的报价函(格式自拟,报价含本次专家评标费)。
评选工作由选聘人在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专家中随机抽取3名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名且到场参加选聘的所有投标人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查和对有效报价函统一拆封确认,审查结果经评审委员会和选聘人确认后,有效报价最低者为选定咨询评估单位(如报价最低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资质高者为选定咨询评估单位,如资质也相同者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咨询评估单位)。
选聘结果在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选聘人与被选定人签定合同。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项目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选聘人及联系方式
选聘人: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海南省东方市
联 系 人: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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