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道路建设养护沥青搅拌站设备

宏大道路建设养护沥青搅拌站设备




项目编号:********106

本招标采购项目监利县宏大道路建设养护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设备采购经监利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实施(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8-421023-48-03-037800),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监利县宏大道路建设养护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设备采购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范围:采购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天内需全套设备运送到湖北省监利县容城镇买方指定工地;

五、采购内容:沥青搅拌站设备1台,本次招标金额为580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4、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职工并提供近半年社保证明;(原件)

6、近三年(2015年至今以来)来独立承接过类似供货经验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7、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网员证(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在2018年 9月12日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至如下账户,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户名: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86*****532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利支行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银行进账单回执单装入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此项目名称(监利县宏大道路建设养护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设备采购)。如无注明,投标人将自行承担因保证金查询不到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的风险。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8年 8月30日至2018 年9月 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监利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地址:县政府机关院内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出售不采取邮购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二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近半年社会保证明;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3、近三年(2015年至今以来)来独立承接过类似供货经验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4、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网员证。

九、资格审查及评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9日11时,地点为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5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定标会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利县宏大道路建设养护有限公司

地址:监利县容城镇容城大道470号

联系人:司新华

电话:136*****99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司监利分公司

地址:监利县小东门44号

联系人:董为国

电话:138*****058

? 2018年8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沥青搅拌站 养护 道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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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司监利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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