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损毁维修施工招标公告

城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损毁维修施工招标公告

大凌河义县城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损毁项目维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凌河义县城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损毁项目维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义县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招标人为义县凌河保护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二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一标段:义县大凌河城区段河道主槽岸坡修复工程;
二标段:义县大凌河城区段河道(大凌河大桥-阜锦高速桥)清淤工程。
2.2 建设地点:大凌河义县城区段;
2.3 建设规模:一标段:主槽岸坡修复工程共16段,左岸12段,右岸4段,防护总长为401m。岸顶压顶修复工程共27段,左岸14段,右岸13段,防护总长为1954m。橡胶坝护坦石笼修复工程,1号橡胶坝修复面积6720㎡,2号橡胶坝修复面积6720㎡,共13440㎡;
二标段:治理河道长度为1983m,清淤长度为1179m。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6招标范围:主槽岸坡修复、河道清淤施工工程。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资格证书(水利水电专业),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具备1个或以上相应同类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3本次招标要求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和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对于省内企业应在“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对于外省企业应在“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信息申报入口”栏完整填报“外省信息”。
3.5投标人须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单位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2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www.j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每标段5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1日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义县凌河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人:孟先生
电 话 :0416—*******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编: 121007
联系人: 吕美玲
电话: ****-*******
传真: ****-*******

日 期:2018年8月29日

标签: 河道 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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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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