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新酒店发展有限公司停车场改造及立体停车设备投资建设招标招标公告

安徽皖新酒店发展有限公司停车场改造及立体停车设备投资建设招标招标公告

安徽皖新酒店发展有限公司停车场改造及立体停车设备投资建设招标招标公告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皖新酒店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安徽皖新酒店发展有限公司停车场改造及立体停车设备投资建设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安徽皖新酒店发展有限公司停车场改造及立体停车设备投资建设招标

2、工程地点: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279号

3、建设单位:安徽皖新酒店发展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中标方自筹

5、招标内容:智能垂直循环式停车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设备特种验收;含土建、主体结构、消防系统、监控系统、停车智能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通风系统、内外装饰工程、配电系统等配套施工;资金的筹措、设备采购及场地管理、场地使用费缴纳。

7、招标范围:停车设备系统的采购及安装;车库的自动控制系统及配套设施;车库的安全保证系统全部设施;车库内存车情况的监控系统;车库报检、验收;车库的售后服务;设备及场地管理。

8、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合肥市长江中路新华书店停车场立体停车设备投资建设及管理服务项目,建设地点合肥市长江中路279号。项目占地约500平方米,设备最高部分高度不超过45米,规划建设不少于100个小型轿车立体化停车位,。采用高层垂直循环系统,设备主体为钢结构,外立面采用防护包装,满足自动消防及环保要求,部分车位预留充电桩接口。

9、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登记注册、具有立体停车设备及相关系统设计、制造、安装施工、运输、测试和服务等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投资运营立体停车设备及物业管理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要求:所投立体停车设备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有效公证件)。

3.投标人为立体停车设备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同金融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计算),营业年限不少于十年。在安徽省境内设有直属或同一控股股东的区域营运公司,且营业时间不少于五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有效证明文件)。4.投标人若为经销/代理商的,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公司营业时间不少于十年。在安徽省境内设有直属或同一控股股东的区域营运公司,且营业时间不少于五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由具备立体停车设备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并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为制造商直接投标,则本项不需提供)。

5.投标人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立体停车设备品牌至少具有不少于一个已完工国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工程项目实例(为投标人或所投立体停车设备品牌产品,且已安装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提供有效验收合格证明原件)。

6.信誉要求:

a、投标人出具承诺:投标人信用良好,无违规诉讼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投标人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当前在安徽省内无因重大安全质量及市场不良行为等被限制或取消投标(在处罚期内)的处罚。

b、投标人出具投标人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2014年1月1日至今无市场不良行为,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限制或取消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承诺。

c、投标人出具投标人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在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企业信誉的问题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被限制或取消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承诺。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2日,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279号。

持下列证件材料领取并购买招标文件:

6、纸质提交材料内容:

1)委托代理人授权证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清晰复印件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同金融外币(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计算),并具备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质(清晰证书复印件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查验),在安徽省境内设有直属或同一控股股东的区域营运公司,且营业时间不少于五年(以营业执照上时间为准)。

3)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须提供营业执照(清晰复印件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运营时间不得少于10年,在安徽省境内设有直属或同一控股股东的区域营运公司,且营业时间不少于五年(以营业执照时间为准);须承诺本项目由具备立体停车设备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清晰承诺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须具有所投立体停车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所投立体停车设备品牌制造商公章及投标人公章,授权书内容须体现投标人名称及电梯授权品牌名称),如为制造商直接投标,则本项不需提供。

4)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立体停车设备品牌至少具有不少于一个已完工国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工程项目实例(业绩为投标人或所投立体停车设备品牌签订,且已安装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提供有效有效验收合格证明原件)。

5)信誉承诺(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a、投标人出具承诺:投标人信用良好,无违规诉讼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投标人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当前在安徽省内无因重大安全质量及市场不良行为等被限制或取消投标(在处罚期内)的处罚。b、投标人出具投标人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2014年1月1日至今无市场不良行为,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限制或取消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承诺。c、投标人出具投标人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在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企业信誉的问题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被限制或取消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承诺;

6)外省企业必须按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投标企业书面承诺中标后办理备案手续原件);

7) 备注:

1> 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的唯一授权人,不得更换。

2> 招标人(代理机构)保留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利。

3> 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潜在投标人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代理机构)若发现投标资料有虚假,经核实后直接取消报名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若放弃投标,必须在开标日期15天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否则将承担招标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4> 以上报名材料提供原件备查并留存复印件装订成册且加盖报名企业公章。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皖新酒店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279号

联系人:张成超

电 话:130*****60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赵杰

电 话:****-********转83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停车设备 立体 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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