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镇基础设施恢复建设项目一个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场镇基础设施恢复建设项目一个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安龙镇场镇基础设施恢复建设项目一个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安龙镇场镇基础设施恢复建设项目己由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都发改审批【2009】2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都江堰市安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灾后重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都江堰市安龙镇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都发改投资【2009】58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57)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都江堰市安龙镇卉景社区、成青社区;

2.2工程规模:都江堰市安龙镇场镇道路恢复重建;

2.3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安龙镇场镇基础设施恢复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包含内容的施工(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省外企业报名时还须持《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近三年来(2006年至今)具有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月18日至2010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都江堰市经开区滨河小区综合楼)报名。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2月8日10时30分,地点为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都江堰市经开区滨河小区综合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都江堰市安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都江堰市安龙镇

邮 编:611830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都江堰地址:都江堰市二环路杜鹃苑二楼

邮 编:610017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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