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渡乡港里文体活动中心(农贸市场)店面承租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潘渡乡港里文体活动中心(农贸市场)店面承租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连江县潘渡乡坡西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安华榕招[048]号
2.招标项目:连江县潘渡乡港里文体活动中心(农贸市场)店面承租经营项目
3.招标人:连江县潘渡乡坡西村民委员会
4.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服务一览表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自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5日止,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以下同)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县凤城镇傲江景城东门连江接待处)购买标书。
6.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30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9月10日下午15 :00(北京时间)之前按下述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至到连江县凤城镇傲江景城东门连江接待处,由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9月10日下午15 :00(北京时间),连江县凤城镇傲江景城东门连江接待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厅。
9.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招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招标人提出。
10.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江之窗上发布。
1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18楼 邮 编:350001
电 话: 186*****987
联系人:林聚
13.押金的提交:
投标人须在投标前三日内将押金200万元提交到潘渡乡财政所指定帐户,未中标的投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待旧港里市场搬迁完毕,以及中标人在本地注册一家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场运营公司后退还100万元。剩余100万元待合同终止后退还。11月10前未能正常营业的没收押金。
14.潘渡乡财政所指定帐户如下:
连江县潘渡乡人民政府
潘渡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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