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呼吸机采购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呼吸机采购
招 标 公 告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受用户委托,就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呼吸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ZLG*******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呼吸机采购
3、招标项目名称及主要技术参数:
呼吸机(4台):主要用于成人、小儿的急救、治疗和手术病人的机械支持通气和复苏治疗等
(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语言:中文
5、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6、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所投设备的经营资格;
3)投标单位必须已获得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
4)投标单位必须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
5)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允许生产和使用的证明文件;
6)所投产品或此产品的同一生产厂家的同类型产品必须在中国地区已有二年以上销售业绩,并成功运行至今。
7)所投产品不得为已经或即将停产的型号,当招标方对此有质疑时,投标方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或承诺(制造商出具)。
7、领取标书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领取标书时间:2005年3月28日起至2005年4月6日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9、领取标书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部(龙岗区财政大楼214室)10、领取方式: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带齐所需全部资料到场免费领取(须自带U盘)
1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5年4月28日上午9:00~9:50(北京时间) 12、开标时间:2005年4月2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13、投递标书及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14、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若要放弃投标,必须在开标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当面递交或传真到采购中心。
15、联系人:石小姐、李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财政大厦二楼 邮编:518172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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