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兰坪县教育局、驻昆办、工商局公务用车询价采购函
一、经兰坪县政府采购管理股批准,受用户委托,兰坪县政府采购中心对采购人所需的公务用车以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具有法人资格和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报价。
二、采购项目一揽表:
一标段:LP*******(教育局)
序号 商品名和型号 单位 数 量 单 价 金 额 规 格 及 要 求
1 东风日产(奇骏车) 辆 1 2010款 2.5L XL豪华版 MT 4WD 银灰色
2 合 计
二标段:LP*******(驻昆办)
序号 商品名和型号 单位 数 量 单 价 金 额 规 格 及 要 求
1 帕萨特 辆 1 帕萨特新领驭 1.8T自动尊品选装型 黑色 五速手自一体 真皮坐椅 带天窗 前排座椅电动调节 全车镀铬亮条(内外) 氙气大灯 带自动清洗 尊杰型铝合金轮圈 带智能语音蓝牙 智能自动恒温空调 六碟CD
2 合 计
三标段:LP*******(工商局)
序号 商品名和型号 单位 数 量 单 价 金 额 规 格 及 要 求
1 上海通用五菱荣光微型车 辆 1 LZW6407B3标准型 空调车 7个座位 白色 1.2L 铝合金轮圈 前电动车窗
2 合 计
三、投标供应商最低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供应商,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和技术能力。
3、最近3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投标和报价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原厂正品,符合规定的品牌、配置、性能和质量要求。
3、投标供应商应负责对所投产品进行调试直到可以正常运行或使用
4、投标供应商可对整个标进行完整的投标报价,也可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单独投标报价,无论如何报价产品必须具有现货。
5、投标供应商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6、交货地点:供应商所在地
7、请参加投标报价供应商务必于2010年元1月22日上午11:00点前将投标报价书及有关资料传真(****-*******)至兰坪县政府采购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8、中标供应商应缴纳中标总价千分之二中标服务费。
五、中标原则
各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在同车型、同配置、同性能、同质量情况下,以服务较好及报价最低为中标原则,但不保证最低报价商一定中标原则。
六、中标通知原则
本次询价中标结果,兰坪县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投标截止时间日起3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落标的不在另通知,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采购代理机构:兰坪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兰坪县城人民路14号兰坪县财政局二楼 邮编:671400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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