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库〔2015〕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华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南华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南华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旺招CX-CG2018-059
1.3采购服务内容:实施方案、技术报告、质量评估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的编制;普查清查、入户调查的质量评估及验收。
1.4项目预算资金:395000.00元
1.5供货期限:截止2019年底 (按国家污普办统一部署)
1.6供货地点:南华县
1.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污普办统一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6">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于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5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竞争性磋商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竞争性磋商资料。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800.00元/套,供应商须在兑换保证金收据时以现金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否则不予兑换保证金收据。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9月11日15:00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2供应商在网上上传响应文件后,还须在2018年9月11日14:30时至15:00时(响应截止时间)到开标现场递交电子响应文件U盘,并确保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U盘一致,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缺一不可,并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响应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数字证书(USBKEY)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响应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
5.4提交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6、磋商保证金缴纳:
6.1供应商必须在2018年9月7日17时00分前将磋商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款至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收取账户。如逾期未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将不予开具磋商保证金收据。
①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②磋商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南屏支行
磋商保证金相关事宜联系电话:135*****404
供应商在磋商保证金到达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之日起至响应截止一日前凭银行进账单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兑换磋商保证金收据。
7、供应商在响应截止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经常访问“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最新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变更,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供应商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华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龙泉西路46号
联系人:李贵昌
联系电话135*****808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南门357幢
联系人:王兴亮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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