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采购
弥渡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采购
弥渡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MZ-2018-C16(磋)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弥渡县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弥渡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3" href="http://">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响应人(以下简称响应人)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弥渡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采购
2.2采购服务内容:完成弥渡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对象为全县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工作内容包括:实施方案、技术报告、评估报告编制,普查清查完善,入户调查,普查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等信息化工作,宣传、培训以及弥渡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弥渡县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弥渡县污普办)认为可以委托的其他工作(详见磋商文件)。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采购预算:50万元;
2.5 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
2.6交付日期:截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束,详细时间节点以上级部门对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进度要求为准;
2.7质量要求:满足弥渡县污普办的需求,符合实施方案、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和时限要求,通过弥渡县污普办和上级污普机构的数据审核和验收。
********" href="http://">3.响应人资格要求
********" href="http://">3.1 磋商响应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提供2015-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磋商响应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磋商响应人须具备污染治理资质证书乙级(含乙级)以上, 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
3.4 业绩要求:2015年至今至少承担过污染源相关调查或环境保护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污染源调查类、环境咨询类、环境监测类,规模相当)
3.5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6 磋商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两个网站查询结果需要提供网页截图);
3.7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4.资格审查的方式:资格后审
5. 报名方式: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5.1 CA数字证书报名:
(1)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www.dlggzy.cn)进行注册。并需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唯一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请自行查看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入本项目信息进行报名。
(3)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件大厅。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4)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全省通用)。
(5)网上报名在报名起止时间段内任意时间均可报名。
5.2 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成功(参与报名项目、投标企业名称需清晰)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鲜章一份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需带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鲜章,到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渡县弥城镇马芹小区61号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确认后才算报名成功)
(2)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1日每天8:30~11:00 ;14: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3 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的磋商响应人不得参与投标。
6.磋商文件的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响应人自己承担。
7.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7.1 磋商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7.2如响应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8.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8.1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磋商响应人需在网上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现场递交刻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光盘及纸质磋商响应文件(1正2副),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和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须一致,不一致的以电磋商响应文件为准。
8.2网上递交电子参谈文件:
(1)磋商响应人须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 www.dlggzy.c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磋商响应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2018 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10日14时30 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注:建议)磋商响应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8.3现场递交刻录电子参谈文件(光盘)和纸质参谈文件:
(1)现场递交地点:弥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4号开标室。
(2)现场递交时间:2018年9月10日下午14时00 分至14时 30 分之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将拒绝接收。
(2)其他要求:刻录磋商响应文件光盘与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使用记号笔在光盘盘面上标注磋商响应人全称,不要粘贴标签。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密封袋拆封完毕,光盘和纸质响应文件不全,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9.公开开标地点和时间
9.1开标地点:弥渡县公共资源交易二楼4号开标室
9.1开标时间:2018年9月10日下午14:30
10.电子开标及参谈文件解密
10.1查验纸质响应文件1正2副及光盘是否齐全,文件不全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再开启电子响应文件。注:纸质响应文件仅作为纸质存档使用,不做唱标及评标使用。
10.2文件齐全,磋商响应人解密加密数字证书导入磋商响应文件。
1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9月1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弥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
12. 公告发布媒体
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弥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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