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购置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购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迁西县人民检察院迁西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Z130*****00901221
采购人名称:迁西县人民检察院 | ||||||||
采购人地址:迁西县城关紫玉街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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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迁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西县城关喜峰北路88号政务服务大楼八楼B座802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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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迁西县人民检察院迁西县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万元 保证金:5000.00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总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 ||||||||
采购用途: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供货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如下: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点击“市场主体登录”进入系统,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填写投标信息”,找到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地市”-“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市本级受理处电话:****-*******。技术支持电话:********00。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8月30日至2018年09月03日(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 ||||||||
文件获取方式:登陆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 ||||||||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1日下午15:00 | ||||||||
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1日下午15:00 | ||||||||
开标地点:迁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1日15:00 |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唐山市迁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备注:政府采购编号:QXZFCG2018C-18;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委托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注册完成后需现场报名。 |
标签: 管理平台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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