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霞湖至月牙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紫霞湖至月牙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2.2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2.3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4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3关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3.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应为具有符合施工资质要求或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
        3.3.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审查申请书内。
        3.3.3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编号: BNJ180714-01ZG
(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山陵园管理局建设项目紫霞湖至月牙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18】21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29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290万元],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宏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中山陵园管理局建设项目紫霞湖至月牙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18】21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29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290万元],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宏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2.1.1项目名称:紫霞湖至月牙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1.2项目地址:本工程起于紫霞湖,止于中山门大街。
        2.1.3工程实施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对紫霞湖、月牙湖流域内的定林山庄、金水桥上下游、前湖溢洪道等节点进行排水系统改造。其中,定林山庄节点实施东侧溢流堰加高及箱涵重建、内部清淤及溢流堰护砌、南侧现状蓄水坝加固及上游水塘清疏等;金水桥上下游节点实施河道清淤、挡墙及蓄水坝修复、挡墙加高及蓄水坝新建等;前湖溢洪道节点实施排水管网及调蓄设施建设、溢洪道挖深及清疏;并对景区内紫霞湖、定林山庄、金水桥、文武方门及石柱子等五处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排水管网管道管径1500mm。
        2.1.4项目总投资:1290万元。(其中工程总承包合同估算价1134.15万元)
        2.2招标内容:
        承包人负责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紫霞湖至月牙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包括:
        1、定林山庄节点:定林山庄东侧溢流堰加高及箱涵重建、定林山庄内部清淤及溢流堰护砌、定林山庄南侧现状蓄水坝加固及上游水塘清疏等。
        2、金水桥上下游节点:河道清淤、挡墙及蓄水坝修复、挡墙加高及新建蓄水坝等。
        3、前湖溢洪道节点:新建排水管道及调蓄设施,前湖溢洪道挖深及清疏。
        4、景区污水处理节点:对景区内紫霞湖、定林山庄、金水桥、文武方门及石柱子共设置四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及一处湿地,对景区内部厕所污水进行处理。
        2.3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70日历天。其中,中标单位(联合体)在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内提交合格施工图;施工工期7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设计验收规范。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2.1项目基本情况:
2.1.1项目名称:紫霞湖至月牙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1.2项目地址:本工程起于紫霞湖,止于中山门大街。
2.1.3工程实施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对紫霞湖、月牙湖流域内的定林山庄、金水桥上下游、前湖溢洪道等节点进行排水系统改造。其中,定林山庄节点实施东侧溢流堰加高及箱涵重建、内部清淤及溢流堰护砌、南侧现状蓄水坝加固及上游水塘清疏等;金水桥上下游节点实施河道清淤、挡墙及蓄水坝修复、挡墙加高及蓄水坝新建等;前湖溢洪道节点实施排水管网及调蓄设施建设、溢洪道挖深及清疏;并对景区内紫霞湖、定林山庄、金水桥、文武方门及石柱子等五处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排水管网管道管径1500mm。
2.1.4项目总投资:1290万元。(其中工程总承包合同估算价1134.15万元)
2.2招标内容:
承包人负责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紫霞湖至月牙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包括:
1、定林山庄节点:定林山庄东侧溢流堰加高及箱涵重建、定林山庄内部清淤及溢流堰护砌、定林山庄南侧现状蓄水坝加固及上游水塘清疏等。
2、金水桥上下游节点:河道清淤、挡墙及蓄水坝修复、挡墙加高及新建蓄水坝等。
3、前湖溢洪道节点:新建排水管道及调蓄设施,前湖溢洪道挖深及清疏。
4、景区污水处理节点:对景区内紫霞湖、定林山庄、金水桥、文武方门及石柱子共设置四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及一处湿地,对景区内部厕所污水进行处理。
2.3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70日历天。其中,中标单位(联合体)在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内提交合格施工图;施工工期7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设计验收规范。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项目基本情况:
        2.1.1项目名称:紫霞湖至月牙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1.2项目地址:本工程起于紫霞湖,止于中山门大街。
        2.1.3工程实施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对紫霞湖、月牙湖流域内的定林山庄、金水桥上下游、前湖溢洪道等节点进行排水系统改造。其中,定林山庄节点实施东侧溢流堰加高及箱涵重建、内部清淤及溢流堰护砌、南侧现状蓄水坝加固及上游水塘清疏等;金水桥上下游节点实施河道清淤、挡墙及蓄水坝修复、挡墙加高及蓄水坝新建等;前湖溢洪道节点实施排水管网及调蓄设施建设、溢洪道挖深及清疏;并对景区内紫霞湖、定林山庄、金水桥、文武方门及石柱子等五处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排水管网管道管径1500mm。
        2.1.4项目总投资:1290万元。(其中工程总承包合同估算价1134.15万元)
        2.2招标内容:
        承包人负责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紫霞湖至月牙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包括:
        1、定林山庄节点:定林山庄东侧溢流堰加高及箱涵重建、定林山庄内部清淤及溢流堰护砌、定林山庄南侧现状蓄水坝加固及上游水塘清疏等。
        2、金水桥上下游节点:河道清淤、挡墙及蓄水坝修复、挡墙加高及新建蓄水坝等。
        3、前湖溢洪道节点:新建排水管道及调蓄设施,前湖溢洪道挖深及清疏。
        4、景区污水处理节点:对景区内紫霞湖、定林山庄、金水桥、文武方门及石柱子共设置四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及一处湿地,对景区内部厕所污水进行处理。
        2.3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70日历天。其中,中标单位(联合体)在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内提交合格施工图;施工工期7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设计验收规范。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2.2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2.3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4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3关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3.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应为具有符合施工资质要求或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
3.3.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审查申请书内。
3.3.3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自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5日止,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需持单位介绍信、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至江苏宏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葛关路815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3申请人企业资质及负责人的资格必须满足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
5.4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5.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5.6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5.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8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9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10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①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需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9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原件核查。)
②设计业绩要求:企业需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9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核查)
③施工业绩要求:企业需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9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原件核查)
5.11关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需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和相关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签字或盖章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5.1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1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14其他条件
(1)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及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至少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2)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书》(注:《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承诺。(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4)本次招标未中标单位无设计补偿费。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工程总承包招标),满分100分;评分细则如下:
6.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6.1.1设计说明(7分)
6.1.1.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对本工程情况认识及对现状情况的了解程度,现场情况调查是否全面,管线资料是否收集齐全;外部污水系统是否分析到位。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1.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在路线平面图中对围挡布置进行设计说明。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1.3技术指标满足规范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1.4设计理念、排水系统改造、河道清淤等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1.5对现状进行详细的调查。要求调查充分、分析清晰,确认方案设计的控制要点。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1.2技术方案(15分)
6.1.2.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体现精细化设计理念。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1.2.2排水系统改造、河道清淤工程,对各专业工程进行详细和针对性设计,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优:9分;良:8.1分;中:7.2分;差:6.3分;无:0分
6.1.2.3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方案依据充分。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恰当。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1.2.4环境影响分析,要求选取线路对现有绿化破坏影响最小化。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3设计深度(5分)
6.1.3.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设计图纸是否完整,设计深度是否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深度的要求,工程量是否完整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3.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3.3排水系统改造、河道清淤工程,各专业工程进行详细设计,达到初步设计方案深度。提供主要节点效果图,根据提供的主要节点图及效果图进行打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1.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6.1.4.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4.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4.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5经济分析(5分)
6.1.5.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5.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5.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5.4根据国家、江苏省、南京市等相关要求及最新计价文件进行概算文件编制。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2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6.2.1报价评审(54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5%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2.2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6.2.2.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6.2.2.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6.2.2.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6.2.2.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6.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6.3.1总体概述(2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2设计管理方案(1分):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3施工管理方案(2分):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4项目管理机构(3分)
6.3.4.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满分2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3.4.2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0.5分,满分0.5分。(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3.4.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按A3纸张数量计取。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6.4工程业绩(1分)
6.4.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9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设计业绩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工程总承包业绩及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原件核查。)
注:本项满分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联合体承担过的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上述评分细则打分,并记录在评分表中,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2)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如无法提供需要原件,将不得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等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其中投标报价、类似工程业绩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统一打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方案设计文件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保留2位小数)后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得分,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工程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名靠前;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5)以上人员必须为中标工程后续实际负责人员,若一经发现与投标人员不符,将终止合同,追究责任。
(6)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含封面),每多出一页扣0.1分。
(7)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8)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即21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还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8月30日13时17分到 2018年9月6日13时17分为止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4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贰份(光盘或U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山陵园管理局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石象路7号-1
联系人:经处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南京沿江工业开发区葛关路815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0*****719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整治 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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