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及农业地质调查成果集成招标公告

耕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及农业地质调查成果集成招标公告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乙方: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中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XFZB[GK]*******-1的福建省耕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及农业地质调查成果集成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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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11-1化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化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1国内**************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优秀
合计:*******.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元(¥*******.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1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泉路38号。;

4.3交付条件:按采购人需求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对14个县的农业地质调查成果数据统一化和规范化,进行农业地质调查成果集成与转化应用研究,编制相关图件、综合报告及建立福建省农业地质调查数据库。5.2成果转化应用分析可以围绕下述专题:5.2.1服务土地利用相关规划编制和完善的要求:利用调查评价成果,划分出土地肥力等级与分区、微量元素丰缺与分区、重金属污染程度与分区及绿色食品产地适宜性分区、农产品安全性分区等,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等工作提出合理建议,促进土地的高效合理利用。5.2.2服务高标准农田划定的要求:在确保已有高标准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总量不减少基础上,将调查评价结果作为新一轮高标准农田调整的重要参 考依据,为地方将清洁、富硒等优质耕地补充划入高标准农田,重度污染等劣质耕地划出高标准农田提供举证支撑。5.2.3服务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在现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技术要求上,将调查评价成果纳入评定指标要素,完善评定技术要求。利用土壤肥力数据、耕地污染评价结果等调查评价成果对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结果进行更新和修正。5.2.4服务耕地土壤质量动态监测要求:利用调查评价成果,结合耕地质量等别年度监测评价工作,探索推进耕地土壤质量动态监测试点工作,重点开展土壤重金属及有益元素、有机氯农药污染等指标监测,初步建立全省耕地农业地质环境监测网络。5.2.5服务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利用调查评价结果,科学引导土地整治项目立项,避开耕地污染区域,重点在清洁、富硒等耕地上开展土地整治。5.2.6服务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利用调查评价成果,评估拟实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的地块可利用等级,提出合理利用建议。5.2.7服务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利用养分元素丰缺等调查评价成果,作为建立农田施肥指标体系的基础数据;结合立地地质研究成果,建立当地农产品的适生模式,科学规划地方种植适宜区;利用有益元素丰缺及污染状况等调查评价成果,确定绿色农产品后备基地范围,为发展绿色及特色农产品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增加农民收入提供技术支撑。5.2.8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根据环境保护部门工作需要,提供土壤重金属元素及有机氯农药污染等调查评价成果,作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依据。5.3成果转化应用可以不限于上述8个专题,如果有其他方向亦可以采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项目成果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6.1.1甲方按有关规定对乙方履行合同中的最终成果进行验收,包括本项目的报告评审、报告审查。6.1.2乙方应在本合同第4.1款规定期限前15日,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应在收到成果验收申请的15日内,给乙方书面答复是否进行验收。6.1.3甲方向乙方答复可以进行验收后的15日内,应组织验收。6.1.4甲方认为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向乙方说明原因,乙方应在弥补缺陷之后,再次提交验收申请。6.1.5合同当事人可以就验收地点、验收时间进行协商。6.1.6乙方应为成果验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并承担与成果验收有关的费用。6.1.7 验收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向乙方发放验收意见书,验收未通过的除外。如超过15个工作日未答复,乙方可自行处理。6.1.8 成果验收意见明确需修改报告的,乙方应在收到成果验收意见后的 1 个月内完成,提交修改稿。6.1.9乙方按照评审意见,对成果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报甲方审查。甲方在收到乙方修改后的成果报告后,应在15日内向乙方发送审查意见书。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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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70签订合同后,完成基础成果集成后支付合同款的70%。
220提出专题成果后,支付合同款的20%。
31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10%。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乙方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以银行保函的形式向委托人缴纳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100 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本次服务期结束,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如项目工期延长或续作,项目服务时间相应顺延)。。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违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甲方违约。乙方可向甲方发出通知,要求甲方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15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乙方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带来的损失。10.1.1因甲方原因未能按第6款约定期限或未足额支付合同价款;10.1.2因甲方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答复期限造成暂停工作的;10.2 乙方违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改正的,甲方可单独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甲方带来的损失。10.2.1乙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经费的;10.2.2乙方伪造资料,弄虚作假,造成实质性影响的;10.2.3乙方未完成工作计划(申请成果验收时间、申请成果报告评审时间、提交成果报告时间、汇交资料时间)且超过6个月的;10.2.4乙方不提交项目成果报告或不汇交项目资料的;10.2.5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10.2.6因乙方原因导致工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10.2.7乙方拒绝、或未能在约定期限对缺陷进行返工或补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经费、野外验收、成果报告、汇交资料;10.2.8本合同有关条款中已约定的应告知而未告知甲方的;。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1.2.1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归省国土资源厅所有。11.2.2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公开发表与本项目有关的论文、著作等,但乙方向甲方及其主管单位正常报送的有关报告除外。11.2.3技术性应用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农业地质调查、数据与服务,其知识产权属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委托代理人:







范德旺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36*****36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福州市建行鼓楼支行账号:账号:****************1196


签订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签订日期:2018年08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集成 地质调查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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