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盐田区政府公务车保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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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盐田区政府公务车保险的通知
关于我区2005年政府公务用车购置车辆保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我区政府公务用车车辆保险统一到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确定的四家保险公司办理,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太平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各单位可选择上述指定的任意一家公司办理车辆保险,自行与此保险公司签定合同。
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最高赔偿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四、区财政局、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不定期对保险公司履约情况监督检查。各单位如发现保险公司有弄虚作假、违反合同的行为,可向区财政局和区政府采购中心投诉。
深圳市盐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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