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法院及沙头法庭档案室气体消防工程

福田法院及沙头法庭档案室气体消防工程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福田法院及沙头法庭档案室气体消防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编号:FT2004gk-NO.249

2. 招标项目名称: 福田法院及沙头法庭档案室气体消防工程

a) 建设单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b)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c) 工期要求:45天

d)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00%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合格标抽签法)

4. 投标保证金: 10000元人民币.

5.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a) 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在深圳市注册的,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c) 具有相关专业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资质;

e) 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及建设系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而禁止在本市投标的投标申请人。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f) 未为本项目招标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 前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携带相关证件资料按如下时间、地点报名:

时间:2004年12月24日~2004年12月29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周四下午报名时间改为: 2:00~4:00)

地点:福田区政府办公大楼29楼2906室,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

7. 报名资料要求:

a)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b) 法人代表证明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 要求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d)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e) 相关专业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f) 投标单位固定帐户证明书(加盖公章,并明示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银行地址及银行联系电话);

g)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8. 本工程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投标人超过5家时,将从投标人中随机抽取5家参加投标。抽取时间:2004年12月30日下午3:00,抽中的投标人再领取招标文件。请各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于2004年12月30日下午3:00前到达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参加抽签及领取招标文件(自备A盘或U盘),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抽签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福田区政府办公大楼29楼2915室。授权委托人随身携带身份证与工作证以备检查。

9. 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2005年1月6日上午9:00~9:3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5年1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1. 开标地点:福田区政府办公大楼29楼,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2915室)。

12. 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招标方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3. 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进行查询:

联系单位: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福田区政府办公大楼29楼2905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查询网址:

http://www.szft.gov.cn

(福田政府在线)或

http://futian.gd.chinaecai.com

(中国e财网福田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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