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中心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
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中心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
2018-08-30 16:56
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首次参加的供应商请到代理机构进行窗口报名,获取用户名密码,下次公告资格预审可通过用户名密码进行网上报名。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 : | 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中心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文件编号 | : | JDCPQJCGLZX-2018-FW001 |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40 | 加油站数量 | 10000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CMA证书(含加油站油气回收检验能力附表),并在认可和各有效期内
4、检测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并通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且设备的计量检定证书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和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4、其他材料
(1)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
(3)企业近一年的纳税证明材料。
(4)行政主管部门颁发CMA证书(含加油站油气回收检验能力附表)。
(5)计量检定证书。
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 14:00—17:00时。
资格审查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A座12层
四、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 :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A座12层 |
邮政编码 | : | 010020 |
联系人 | : | 高斌 |
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中心 | ||
地 址 | : | 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中心 |
邮政编码 | : | 010070 |
联 系 人 | : | 王超 |
联系电话 | : | ********982 |
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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