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震局防震减灾设备配备与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地震局防震减灾设备配备与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新疆地震局防震减灾设备配备与更新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TC189H6MV
二、项目名称:新疆地震局防震减灾设备配备与更新项目
三、招标内容:投标人对下表中采购设备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全部设备和服务进行报价。超过所投预算的报价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采购内容采购数量(套)采购预算交货时间/地点简要技术指标
甚宽频带地震计
(接受进口设备投标)14人民币145万元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参数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的,除满足上述第1条中的要求外,还须提供生产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项目的代理授权函原件。对于同一品牌的设备,生产制造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制造厂家和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和办法
5.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只有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参与投标的权利。
5.2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北六路99号(新疆旅游大厦)20层)。
5.3不能前往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在报名时间内将招标文件费从本单位开户银行以电汇的方式汇入以下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汇款),并将电汇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后(必须扫描清晰,不得发拍照等不清晰图片)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qq.com,经确认无误后发出招标文件。汇款账户为:
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民主路支行
账 号:5084 0188 0000 0014 6
汇款凭证中必须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招标代理编号。
电子邮件中必须清晰的注明申请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
5.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材料(加盖公章):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对标书购买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接受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9月21日上午10:00-11: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21日上午11:00分(北京时间)。
6.3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七、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公司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北六路99号(新疆旅游大厦)20层)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以信函或邮件的形式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九、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官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二街338号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新疆分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铁北六路99号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20层
联系人:程建军
联系电话:156*****282、****-*******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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