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桐乡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监测设备改造项目二次公告

华能桐乡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监测设备改造项目二次公告

华能桐乡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监测设备改造项目

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8-205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桐乡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监测设备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华能桐乡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桐乡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监测设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华能桐乡燃机为2×200MW级ALSTOM GT13E2联合循环机组,每台机组各配一套烟气排放连续监测(CEMS)系统设备。烟囱当量直径:6000mm截面积:28.26m2根据HJ∕T_76-2007 标准应具备的测量直管段长度(前四后二):实际测量点位:测点前:4500mm,后:约1500mm。现场监测数据(2018年二月度)为:①烟气SO2:0.56mg/m3;②烟气NOx:37.17mg/m3;③烟气含氧量:14.63%;④标态干烟气量:1.72×10^6 m3/h;⑤烟气平均流速12.44m/s;⑥烟气含湿量:6.8%;⑦烟气温度:92.5℃。

2.2本工程为华能桐乡燃机#1、#2机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CEMS)设备改造、调试与参比试验工作,主要范围为:

(1)投标方负责所供烟气在线监测仪的设计、制造、供应、检验、试验、发送、调试和安装监督指导工作,以确保所供设备安全、可靠和有效运行。

(2)投标方负责设计与招标方的接口,提供与招标方接口的具体要求及技术资料。

(3)投标方提供完整详细的烟气在线监测仪布置图、结构图、设备安装详图,及全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维修所需要的详细的技术说明、设计计算书、指导手册及施工安装图等。

(4)投标方负责所供烟气在线监测仪的安装指导和质量保证。

(5)投标方负责所供烟气在线监测仪的调试并进行示范,直到招标方满意。另外,投标方提供烟气在线监测仪的校验、详细说明等文件以供招标方使用。

(6)利用投标方的设施,对招标方的人员进行安装与调试指导、维护培训。

(7)投标方承诺烟气在线监测仪系统在现场安装、调试、检测过程中,如需外方专家技术服务时,投标方将聘请有经验的外方专家现场服务。

(8)投标方提供的烟气在线监测仪除按照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测试和验收外,还应包括配合当地环保部门的测试和验收。

2.3供货范围

(1)投标方提供烟气在线监测仪系统内所有的设备。

(2)投标方提供足够的安装材料数量,确保安装人员不再额外提供材料。由于投标方原因引起的材料缺项或不足,投标方应立即补齐,保证不影响安装进度。

(3)投标方提供烟气在线监测仪的安装、安装指导、设备调试(含出具调试报告)与设备参比试验工作。

(4)设备清单详见下表(具体提供相关配件以满足现场实际需要为准):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厂家

备注

1

二氧化硫检测仪

2

2

氮氧化物检测仪

2

3

氧气检测仪

2

4

稀释采样探头

2

5

温压流探头

2

6

湿度仪

2

7

探头控制器

2

8

稀释采样管线

120

9

无热干燥预处理

2

10

机柜集成与附件

2


现场服务

合同设备价格中包括:①现场安装指导;②现场调试与服务;③ 完成参比试验与验收配合工作;④为期3天的现场培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品牌应具有至少2台超净排放机组上可靠运行半年及以上的业绩(合同或验收报告证明,合同扫描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及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为所投品牌型号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两家及以上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时,代理同一品牌的投标人做废标处理,若制造商及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投标,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8月30日9时起至2018年9月3日17时止(北京时间),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招标文件费:800元(人民币) /标段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5.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5日9点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9月5日9点整。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能桐乡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德胜东路66号

地址:

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邮编:

314500

邮编:

050071

电话:

180*****231

电话:

********86转分机8212

电子邮箱:

zyj7231@163.com

电子邮箱:

156*****515@163.com

联系人:

甄耀菊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烟气 燃机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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