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祥福生活垃圾发电厂工程汽轮发电机组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祥福生活垃圾发电厂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投资[2009]12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25000万元、银行贷款60123万元,招标人为成都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汽轮发电机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政策函[2009]144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建设工程项目位于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镇。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8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65万吨,配置三条日处理600吨生活垃圾的垃圾焚烧线和两台容量为18MW汽轮发电机组。处理工艺为以垃圾焚烧为主并利用余热发电。
2.2招标范围:2台汽轮发电机组,选用额定18MW(发电机20MW)的凝汽式机组及辅助设备和附件,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工商年检,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制造厂商。
2)具有ISO质量保证体系;
3)近5年内具有至少2个汽轮机额定功率不低于18MW(发电机不低于20MW)的在国内的汽轮发电机组的投产运行业绩;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一个汽轮机制造厂商和一个发电机制造厂商组成联合体,汽轮机制造厂商为联合体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月19日至2010年1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东大街下东大街段2号“时代华章”13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等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2月9日9:00时,地点: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蜀汉路249号润邦国际酒店15楼
邮编:610036
联系人:苏志刚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东大街下东大街段2号“时代华章”13楼
邮编:100044
201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