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凯社区棚户区改造服务招标公告
明凯社区棚户区改造服务招标公告
长葛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长葛市明凯社区棚户区改造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就长葛市明凯社区棚户区改造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进行论证,论证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葛市明凯社区棚户区改造服务
2、采购单位:长葛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3、采购内容:长葛市明凯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服务,包括两期:一是金桥办事处明凯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是明凯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4、预算金额:¥91197.07万元
二、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三、拟定供应商:河南省豫资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3-6号。
四、理由
长葛市明凯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金桥办事处明凯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明凯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已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符合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资金支持范围。根据《河南省保障性住房贷统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综[2011]137号)之规定,河南省豫资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省级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服务平台,承担保障性住房融资服务工作。合作县(市)财政局、政府指定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与省豫资公司签订委托投资管理协议,负责本市(县)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实施。国开行河南分行为保障房建设指定的项目融资政策性银行,鉴于此,该项目购买服务必须通过省豫资公司向该行进行项目专项建设及融资服务。
长葛市政府指定长葛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同时作为长葛市明凯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金桥办事处明凯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明凯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
综上所述,长葛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向河南省豫资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购买长葛市明凯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服务(金桥办事处明凯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明凯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具有唯一性,符合政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专家论证意见
六、本公告有效期限: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8月31日起至 2018年9月6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加盖公章(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不接收邮件)形式递交至长葛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同时抄送长葛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人:史科长,电话:137*****077;
2、监管部门:长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电话:****-*******;
长葛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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