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指挥中心低压供电系统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关于对指挥中心低压供电系统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关于对指挥中心低压供电系统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根据实际需要,现对指挥中心低压供电系统项目(SZCG********70)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对原招标文件中采购公告和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统一补充修改为: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在深圳具有售后服务机构;
(4)投标人应具有二年或以上从事电气工程安装经验;
(5)投标人在三年内建设过至少2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电气安装或智能化安装工程。
2、有关投标事项时间安排如下:
(1)标书下载时间延长至2004年12月6日17时整。
(2)现场踏勘时间为2004年11月22日10时整在深圳市公安局荔香楼指挥中心建设办统一集中,联系电话:********,联系人:叶小姐。
(3)答疑事项:请投标人于2004年11月24日12时00分前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04年11月25日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04年12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
特此通知。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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