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
福田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福田区人民政府委托,就福田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福田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FT2004gk-No.195
2. 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有良好的信誉、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经营场所位于福田辖区内;
(3).投标人具有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资质;
(4).投标人在近三年未出现违法经营行为的。
3.领取招标文件:
时间:2004年11月12日至11月26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 – 12:00; 下午 2:00 – 6:0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窗口(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政府办公大楼29楼2906室) 联系电话:********
方式:免费,自备磁盘或U盘。领取标书时必须携带法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帐户证明(注:此帐户证明必须是投标人的固定帐户)和《广东省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技术审查合格证》副证。
4.标前答疑会:
时间:2004年12月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政府办公楼29楼2915开标室
5.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2004年12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政府办公楼29楼2915开标室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4年12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政府办公楼29楼2915开标室
8.本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以书面等各种形式进行查询:
联系单位: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福田区政府办公大楼29楼2902室
联系人:郑先生、蔡先生
网址:http://www.szft.gov.cn/zfbm/zfcg/
9.投标保证金于2004年12月6日前交到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权。领取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开标前三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采购中心。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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