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博物馆恒温恒湿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吉林省博物院的委托,对吉林省博物馆恒温恒湿设备购置(政府采购编号:项目采购X[
********]-2653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CEITCL-JL-CZHW-180840)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吉林省博物馆恒温恒湿设备购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项目采购X[
********]-2653号
委托代理编号:CEITCL-JL-CZHW-180840
3、采购项目预算:492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2017年6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2017年6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5年至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的复印件),原件核查(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成立当年至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者,请于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7日(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材料: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公告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按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到吉林省人民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4楼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8年9月26日10时0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8年9月26日10时00分。
6.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四楼开标室。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80000元人民币
7.2 缴纳时间:2018年9月21日16时00分。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账户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长春分行
银行账号:699 726 026
7.4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为方便核对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投标人尽量于开标前一天(如遇公休日或节假日应提前一天)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并将递交凭证发送至
********5@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核实到账情况。
7.5 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7.6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吉林省博物院
联系人:李春成 联系电话: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顺路1666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琳 联系电话:
138*****366地址: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公馆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