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仙居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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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安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仙居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仙居县安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就仙居县安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仙居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XJAZGC-2018-4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仙居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项目 | 1 | 项 | 50万元 | 详见《采购需求》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
1、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含有磋商涉及险种的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
2、具有经过中国保监会备案或在中保协自主注册平台完成产品注册的适用全国或浙江地区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险条款。
3、住所不在仙居但在台州市设有分支机构的供应商,需另行提供注册登记证明资料。
4、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具有经过中国保监会备案或在中保协自主注册平台完成产品注册的适用全国或浙江地区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险条款。
(三)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财政厅[浙财采监字[2009]28号),中标(成交)的候选供应商,必须按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申请,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按照属地原则到当地政府采购中心注册)。请中标(成交)的候选供应商中标(成交)后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jzfcg.gov.cn)进行登记注册。否则采购人可拒绝向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18-08-27 至2018-09-03 00: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仙居县环城西路金色和泰商务楼三楼309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邮寄、电子文档
4.磋商文件售价(元): 500(售后不退)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答疑与澄清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同时视情作出是否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始时间的决定。逾期提出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09-06 09:00:00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仙居县环城西路金色和泰商务楼三楼305室
八.磋商开始时间:2018-09-06 09:00: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仙居县环城西路金色和泰商务楼三楼305室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元):10000.00元
交付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收款单位(户名):仙居县安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
供应商必须确保磋商保证金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仙居县安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户内(以磋商保证金确认单为准)。磋商保证金的支付帐户必须是供应商的基本结算帐户。
十一.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磋商报名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注册登记证明资料复印件(如有);
(4)联合磋商协议书复印件(如有);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供应商简介。
3.财政部门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目标制定的政府采购政策。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jzfcg.gov.cn)、“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xjztb.cn)网上发布。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
十二.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仙居县安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瑶琦
联系电话:****-********
地址:仙居县安洲街道环城西路金色和泰商务楼
2、采购人名称: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柯芦倩
联系电话:****-********
地址:仙居县城北西路286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仙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仙居县财税大楼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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