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湘潭零星搬运服务 招标公告
2018年湘潭零星搬运服务 招标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2018年湘潭零星搬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NYD********837;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GPDIZB-2018-3848),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 |||||||||||||||||||||||||||||||||||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采购内容:湘潭分公司办公、生产、营业场地现有货物的搬运,涵盖全市范围内(两区三县)办公、生产、营业场地现有货物的搬运。 1.2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一年后止。在合同执行期间,如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下发集采框架合同或有新的集采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同意终止合同。 1.3采购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采购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由1家中选人负责。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含税基准价)。
应答人的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含税基准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详细内容请参阅比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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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应答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对于未进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应答人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的,应具有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截屏复印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与本项目其他应答供应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东,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财产被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截止日起向前推算)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串标、骗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在最近三年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因违反采购人《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定》须禁止合作的;被纳入采购人黑名单的。 2.52年内,供应商的年度绩效评价均为合格及以上(如有)。 2.6 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备自2016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具有类似项目经验(类似项目是指:货物搬运类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2.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8其他要求:无 。 以上资格要求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比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18年08月31日17时00分至2018年09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http://b2b.10086.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 元(¥200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银行转账,售后不退。。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12日09时3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湘潭市雨湖区大湖南路1号移动大楼二楼电子评审室)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六 | |||||||||||||||||||||||||||||||||||
七、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大湖南路1号 7.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景路1号南方通信大厦11-19楼 项目负责人:申桂辉(项目经理)、孙超、熊毅、谢珏 邮箱:138*****261@139.com 项目咨询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7.3报名费及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客户号:********6068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开户银行行号:********4398 开户银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首层。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9.1请各潜在应答人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及时完成比选文件购买确认和下载的工作。潜在应答人在系统报名通过后,须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及公司全称、本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等信息通过邮件方式发给比选文件购买联系人并电话告知进行查收,以便完成购买比选文件确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完成比选文件购买确认工作需要一定的合理时间,如潜在应答人未预留合理的购买确认时间,致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及时确认,最终导致无法下载比选文件的,由潜在应答人自行负责。 9.2比选文件购买方式:转账支付。标书费是通过公司账户转出,则需备注:“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XXX标书费”;标书费是通过个人账户转出,则需备注:支付个人所属公司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XXX标书费”。 9.3采购代理机构针对标书费只提供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出后将发至本条款9.1条所注明的项目联系人邮箱。采购代理服务费可提供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要提供服务费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应答人在应答文件报价分册中预先说明。 9.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以上信息如不能及时完整提供,将无法完成比选文件的购买和下载。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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