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望谟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望谟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随机抽取代理机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红水河开发有限公司将通过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一家招标代理单位,对项目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贵州省红水河开发有限公司

2、招标人地址:望谟县

3、招标项目名称:望谟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

4、招标项目地址:望谟县

5、招标项目概算:总投资:5956.79万元;

6、代理范围:项目公开招标内容的项目登记;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公告;资格预审;答疑;开评标;协助签订发包合同;资料整理备案等招标全过程。

7、代理服务费:

望谟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招标代理费为:20000元整;

8、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造价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中央投资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评价80分及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新进入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且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

(2)代理机构不得存在《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廉洁诚信风险管理的通知》(州委办字【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

9、报名要求:代理机构自愿报名,申请报名单位请于2018年9109:00至2018年9517:00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报名地址:http://www.qxnzjyzx.cn/qxntpbidder/login.aspx)报名。

10、随机抽取地点:开标当天见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屏幕。

11、随机抽取时间: 2018年9614: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抽取资格。(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与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授权委托书。

12、本项目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13、随机抽取程序:

(1)按照本公告要求验证报名代理机构资格。

(2)由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照报名的先后顺序随机抽取代表自己的号码,并当众公布。

(3)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三名中标候选人。抽取的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抽取的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即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抽取的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即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并当众公布。

14、其他事项:

(1)招标人在随机抽取现场当众公布随机抽取结果。招标代理机构对随机抽取有异议的,应在随机抽取现场提出,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应给予答复,招标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现场给予答复的,应该明确具体的答复期限。招标代理机构在随机抽取现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随机抽取结果。交易中心开标组织部应如实详细记录随机抽取现场异议情况。

(2)招标代理机构在随机抽取中标后自愿放弃中标或以不合理的条件拒绝与招标人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的,由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报公管办及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作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及按《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诚信评价办法(试行)》进行扣分处理。

(3)招标人需要补充的事项:随机抽取代理机构前核验以下资格文件原件,验证不符合的不得参与随机抽取。若本项目报名单位不足3家:报名家数为2家时,满足本公告要求后随机抽取代理机构;报名家数为1家时,在满足本公告要求前提下该单位自然中标。

随机抽取代理机构前核验以下资格文件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工程造价甲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具备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提供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2)代理机构委托代理人到场参与随机抽取并核验代理机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3)(提供州发改发〔2018〕132号及州发改发〔2018〕172号批复文件);4)资料真实性承诺函原件。

15、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人:罗工 电话:182*****1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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