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佛山)ASUVe车型技术改造项目焊装车间扩建工程、长春一厂传动器车间改造项目组合式空调机组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佛山)ASUVe车型技术改造项目焊装车间扩建工程、长春一厂传动器车间改造项目组合式空调机组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佛山) A SUVe 车型技术改造项目焊装车间扩建工程、长春一厂传动器车间改造项目组合式空调机组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WZZB-2018-145

1、招标条件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佛山) A SUVe 车型技术改造项目焊装车间扩建工程、长春一厂传动器车间改造项目组合式空调机组采购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佛山) A SUVe 车型技术改造项目焊装车间扩建工程、长春一厂传动器车间改造项目组合式空调机组采购(二次)。

2.2货物基本描述:组合式空调机组是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佛山) A SUVe 车型技术改造项目焊装车间扩建工程新扩建焊装车间夏季制冷设备,共15台组合式空调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是为一汽大众长春一厂传动器车间冬季采暖送风所使用的设备,其中包括11台组合式空调机组。

2.3招标范围:(技术任务书及招标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3.1:(佛山) A SUVe 车型技术改造项目焊装车间扩建工程组合式空调机组:

2.3.1.1:组合式空调机组(带转轮):数量8台,SP-1~8系统(与设计图纸对应);冷量700kW(7~13℃);风量100000m3/h;送风侧风量50000m3/h,机外余压800Pa,电机功率45kW/380V,风机带变频机构(以上为单台参数,共2台);送风侧尺寸长×宽×高=11500×4200×3200mm;回风侧风量50000 m3/h,机外余压300Pa,电机功率22kW/380V,风机带变频机构(以上为单台参数,共2台);回风侧尺寸长×宽×高=9000×4200×3200mm;转轮能量回收器回收冷量350kW,送风及排风风阻≤200Pa;热回收转轮处理风量50000m3/h,直径3800mm。热回收装置自带清洗机清灰装置。

2.3.1.2:组合式空调机组(不带转轮):数量7台,S-1~7系统(与设计图纸对应);冷量842kW(7~13℃);风量100000m3/h;送风侧风量50000m3/h,机外余压800Pa,电机功率37kW/380V,风机带变频机构(以上为单台参数,共2台);外形尺寸长×宽×高=9200×4200×3200mm。

2.3.2:长春一厂传动器车间组合式空调机组:

序号

参 数 名 称

参数值

单位

备注

1※

风量

60000

m3/h

2※

送风机机外余压

1000

Pa

3

送风机电机功率

45

kW

4※

功能段

如图所示

5※

预热量

450

kW

供回水温度105-65℃

6※

加热量

800

kW

供回水温度70-50℃

7※

进风出风方向

请详见图纸

8

长×宽×高

9000X3200X2800

mm

参考尺寸,如有调整,必须与甲方及设计者沟通。

9※

数量

11

10※

新风阀

机组自带

电动

11※

回风阀

机组自带

电动

2.4计划投资额:1334.6959万元(不含税)。

2.5交货日期:佛山设备2018年12月3日前到货安装,安装周期28天;长春一厂设备2018年11月15日到货安装,安装周期15个工作日。

2.6质量标准:符合本招标任务书、相关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规程规范的要求。

2.7交货地点:用户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设计、制造、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提供通过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TUV(南德意志技术检验协会)或 EUROVENT(欧洲制冷空调、空气处理设备制造商协会)或AHRI(美国空调供热制冷协会);对于转轮热回收机组,空调生产厂家的TUV或EUROVENT认证中要求具备空调机组机械特性标准和空调机组热回收性能标准的双重认证。

(4)空气机组应符合《组合式空调机组》(GB/T 14294-2008)技术标准的要求。

(5)设备生产厂家应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示的相关产品检测合格报告,进口设备提供其生产国的检测合格报告。

(6)设备生产厂家应具有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要求须为10万m3/h风量及以上风量与投标机组同类型的空调机组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唯一授权书。

(3)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须满足第3.3条款规定。

3.4投标人近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产品的大风量、高静压,工业用空调机组供货业绩,且至少两项业绩单项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同时须提供10万及以上风量的转轮热回收空调机组及全自动高压气-水清洗运行业绩,且具有良好的信誉。(注:合同主体方为本次投标的代理商或制造商, 投标人母公司或兄弟公司等第三方的业绩无效,须提供供货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3.5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其制造商自身生产,不接受OEM(代工生产)的产品,并提供非OEM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3.6投标人须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文件),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该负责人全权代表投标人负责项目全面事宜,包含但不限于文件的签字权、工程进度协调、现场测绘、制造确认和技术服务等。设备到货、现场安装调试、送电、设备验收等重要节点须到现场提供服务。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其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0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1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6日,每日9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际权威认证机构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制造商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投标报名。

注:所有相关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邮件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可从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锦程大街2769#) 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6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现金、支票、汇票,请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的形式递交招标文件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5日09时30分,地点: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锦程大街2769号,与安康路交汇处)。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安庆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邮编: 130011电话:****-********

联 系 人: 邓玉敏、白宇帆电子邮件:yiqijianli@qq.com

银行帐号:****************843行号:********012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


标签: 空调机组 车间 传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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