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块试采地面工程-管道防腐保温预制招标公告
断块试采地面工程-管道防腐保温预制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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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克拉苏气田大北11、12断块试采地面工程-管道防腐保温预制 | ||||||||||||||||||||||||||||||
项目编号 | ****-*******-CPE-*******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概况及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大北11断块:新建井场5座(包括大北10井),采气支线20km(DN80,9km;DN100,11km)、燃料气管线20km(DN50),与采气支线同沟敷设;单井气液混输至集气站进行气液分离和轮换计量。新建大北11集气站1座,设置加热、计量、分离等设施;配套建设防腐、自控、通信、电气、机械、热工、结构、建筑、总图等公用辅助工程。大北12断块:新建井场4座,采气支线45km(DN100)、集气支线6km(DN150)、燃料气管线41km(DN50)。单井连续计量气液混输至集气站进行气液分离。各井场配套设置加热节流、药剂加注、计量分离等设施;新建大北11集气站至大北处理厂集气干线33km(DN300),设置阀室两座;配套建设防腐、自控、通信、电气、机械、热工、结构、建筑、总图等公用辅助工程。2.2 建设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2.3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9月10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11月30日。共80天。2.4 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XJYJ-GCZB-2018-001-NJ的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 大北11、12管道防腐保温,工厂预制。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 资质要求: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3.4 业绩要求:有近三年类似油田地面建设工程施工经验,工程质量按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验收合格。以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交工证明文件为准。3.5 信誉要求:合同履约率100%。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3.7 项目经理资格:有详细的工作业绩及工作经验,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以上,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8 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且能开具10%增值税专用发票。3.9 本项目不采用资格预审。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09-01 10: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09-06 19:00:00.0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09月01日至2018年09月0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 10 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在 新疆克拉玛依市塔河路11号106招标办公室 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购买时请注明:市政事业部标书费,未注明或者注明错误均按照未收到标书费情况处理)。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办理。4.3申请电子版本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在收到潜在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包含法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等信息)、身份证复印件和标书购置费凭证后方2日内发送,电子版本招标文件如与纸质版本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版本为准。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09-21 10:30:00.0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09月21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A1座416室 ,方式为现场送达(或邮寄)。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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