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和电动葫芦设备招标公告
起重机和电动葫芦设备招标公告
阜宁县城东水厂工程起重机和电动葫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阜宁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实施的阜宁县城东水厂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盐发改审[2009]93号),工程所需资金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阜宁县城东水厂工程起重机和电动葫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2、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阜宁县施庄镇 。
(2)采购规模:6台/套电动葫芦和5台/套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造价约85万元。
(3)供货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采购、供应,并根据工程进度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直至所供设备调试至水厂正常运营使用时止。
4、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合格、一次性通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要求。
5、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为:5套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和6台葫芦及其配套设备的设计、制造、设备出厂前的相关检测及试验、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相关手续报检,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前售后服务、维修保养等伴随服务。具体采购清单如下表(但最终以设计图纸为准进行供货):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电动葫芦
CD11-PD起重1T,高9米
台
2
CD13-PD起重1T,高9米
台
1
Gn=1T N=2.5KW
套
2
成品
Gn=5T S=7.5M,H=9M N=2*0.4KW
CD159D N=7.5+0.8KW
套
2
电动葫芦起重机
起重量3TS=6.5米,N=2*0.4KW
台
1
Gn=2T N=2*0.4KW,LK=6.5米
台
1
S=5.5M N= N=2*0.4KW,H=9M T=2T
套
1
配:MD1型电动葫芦、N=3.8KW、25a工字钢
跨度6.5米2*0.4KW,H=9M T=2T
套
1
6、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上述采购货物的设备生产厂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生产厂商才能参加投标。
(2)设备生产厂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行业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和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
(3)设备生产厂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7、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法”,并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确定原则:主要从投标报价、企业综合实力、投标文件响应程度、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性价比、售后服务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来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约定。
8、本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于
2010年1月18日 15:00时至2010年1月25日18: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38*****522,联系人:成永红)后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原件,除本招标公告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有特殊约定外,申请人投标时提供的资料缺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格式);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行业制造许可证原件(起重机械)和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原件;④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如果投标申请人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在投标时提供上述原件资料,招标人允许投标的中标人候选人在中标公示后签发中标通知书前,将上述要求的原件资料报招标办和招标人审查,只有审查合格的招标人才准予办理中标通知书。
【上述资料须提供一式三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其中第2-4项原件在本项目开标前可经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备案(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机电设备窗口,电话****-********),盖有“原件备案专用章”的复印件,此复印件视同原件】。
9、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视为废标。
10、开标地点:盐城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开标厅(地点: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1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2、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为****-********,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
招标人(公章): 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马超、戴光谋 联系人:戴磊磊、成永红
联系电话: 134*****069 联系电话:****-********、********
地址:阜宁县城河路61号 地址:盐城市南城河路3号锦绣苑5#东四楼
时 间:2010年1月18日 网址:http://www.jsrhzh.com
附:
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阜宁县自来水公司:
根据贵司关于阜宁县城东水厂工程起重机和电动葫芦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的要求,我单位拟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现授权 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 ,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投标报名以及资格预审、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弄虚作假现象。若有投诉反映有弄虚作假现象或经贵单位审核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贵单位即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的投标报名资格。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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