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厂生活区物业移交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车辆厂生活区物业移交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中车集团株洲车辆厂生活区物业移交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车集团株洲车辆厂生活区物业移交维修改造工程已由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荷发改发[2016]179号文及株荷发改发[2018]12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5340.75万元,中车集团出资3204.45万元,中车株洲车辆实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136.30万元。招标人为株洲市荷塘区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株荷发改发[2018]125号文核准,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车集团株洲车辆厂生活区物业移交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荷塘区株洲车辆厂生活区红线范围内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大力新村、月桂小区、月桂花园、茶园小区、同心小区、革命小区、朝阳小区、东风小区等八个小区及居民集中活动场地的室外环境、建筑、道路等进行维修改造,并安装安防监控及停车出入口系统,配套建设月桂小区物业用房、东风小区物业用房、朝阳小区物业用房及其附属设施等。总建筑面积416828.4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681.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9667.48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中车集团株洲车辆厂生活区物业移交维修改造工程等一体化配套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含查验审核承包商或业主提供的与本项目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材料的数量和质量,对相关材料进场见证取样等)、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等监理。

2.5 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项目工程全部完工。

2.6 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2.7 投资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中标价格为投资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项目工程全部完工。

2.8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中标工期相同。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为期24个月。

三、投标申请人的资质条件: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应含房屋建筑工程),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7号文件要求年龄不超过65周岁。经建设单位同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同一城市(指株洲城区)同时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含本次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多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各个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符合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应的任职条件。

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6项要求。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入围方式: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8年 8 月 31 日~2018年 9 月 25 日 9 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公共资源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共400元,一律现金支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公共资源网站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9 月 25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招标项目的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荷塘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金科大厦15楼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韶山路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13楼

联 系 人:曾 倩、周 晖、张 维

联系电话:****-********

邮箱:hnjyzb2001@sina.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 物业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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