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藏财采【2018】059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公告类型: 竞争性磋商公告
(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18年度西藏电信普遍服务(行政村)试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一)总体思路:按照“中央资金引导、地方协调支持、企业为主推进”的思路,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4G网络建设,进一步解决电信服务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提供重要基础支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电信服务基础。
(二)目标要求:面向无4G覆盖的偏远行政村、重点边疆和海岛等边远地区,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地方政府加强统筹和政策支持,以企业投入为主,提高重点地区4G网络覆盖率,提升电信服务供给质量。优先实现对人口聚居区、公共机构及场所、重点区域的4G网络覆盖。到2020年实现全国行政村4G覆盖率(行政村4G覆盖指试点村重点覆盖村委会、学校、卫生室等主要公共机构,有条件的行政村覆盖范围为公共机构的5公里)超过98%。
(三)地方政府支持政策:日喀则市、昌都市、林芝市、那曲市、阿里地区政府制定了相关支持政策,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四)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地(市)
行政村总数(个)
需建设基站总数(个)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上限(万元)
成交单位数量
份额分配
1
2018年度西藏电信普遍服务(行政村)试点项目
日喀则
30
30
945.15
1家
100%
昌都
75
75
2362.87
林芝
7
7
220.53
那曲
186
186
5859.94
阿里
3
3
94.51
合计
301
301
9483.00
1.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所有建设任务及竣工验收申请。
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9483.00万元(该资金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注:详细站点分布情况详细见磋商文件“第三篇 磋商项目技术要求”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本项目行政村部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上限为9483.0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约占总体投资资金的30%,其余70%为成交单位自筹)。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应具备日喀则市、昌都市、林芝市、那曲地区、阿里地区的电信业务经营资质;
(2)供应商应具备长期经营和服务保障的能力;
(3)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以省公司为主体参与磋商和签署合同;
2. 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请持有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磋商文件。各供应商领取标书时,请自带存储设备(U盘)。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8月31日-2018年9月6日上午11: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号楼2单元2楼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三)磋商文件购买费:85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求,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报名签到;
2、按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
3、按时缴纳磋商文件购买费;
4、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号楼2单元2楼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2号会议室。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12日北京时间10:30
(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9月12日北京时间10:30
(五)磋商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六)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六、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290000.00元(贰拾玖万元)整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须由供应商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在响应文件中附汇款凭证复印件。(不接受个人汇款)
磋商保证金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交至:(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学府支行
账号:
****************442
(二)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扣除采购代理服务费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亚军、胡瑶
电 话:
180*****358 133*****521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号楼2单元2楼
(二)采购人: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人:洛次
电 话:
188*****025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太阳岛一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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