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眼科医院准分子激光近视治疗仪设备采购项目
深圳市眼科医院准分子激光近视治疗仪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公 告
委托编号: 18288
招标编号:SZGX04178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就深圳市眼科医院准分子激光近视治疗仪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货能力的国内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标书投标。
1、项 目 内 容:准分子激光近视治疗仪设备采购项目;
2、投标商要求:
2.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投标商在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在执行中标项目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合同和投标承诺(一票否决);
2.2若投标货物为进口产品,则须提供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若为本国产品,则须提供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
2.3 所投产品必须通过欧洲CE 或美国FDA认证;
2.4 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5 投标商必须是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直接代理商(即有生产厂家直接的授权函);
3、合格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4、购买标书时间:合格投标人可从2004年10月15日起至2004年10月28日,在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4楼,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于2004年11月0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6、开 标 时 间:定于2004年11月0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开 标 地 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四楼会议室。
8、附 加 说 明:
⑴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⑵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招标机构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 坤 赵广经 王晓玉
联系电话:********、********、********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0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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