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心城区青江四期自建还房统规联建小区住宅基础、配套公共建筑及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乐山市中心城区青江四期自建还房统规联建小区住宅基础、配套公共建筑及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乐山市中心城区青江四期自建还房统规联建小区住宅基础、配套公共建筑及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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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乐山市中心城区青江四期自建还房统规联建小区住宅基础、配套公共建筑及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乐山市中心城区青江四期自建还房统规联建小区住宅基础、配套公共建筑及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发改审批[2016]3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发改审批[2016]32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02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中心城区青江片区
2.2 建设规模:农贸市场、社区服务中心、门卫值班室的修建以及室外场平、排水、亮化、消防、绿化等附属工程的实施。
2.3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施工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近3年(2015年1月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房屋建筑(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7日登录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lsggzy.com.cn/)"交易平台入口"通过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注: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宝莲路(乐山市公交客运总站旁)
邮编: /
联系人: 曾女士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网址: /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8楼
邮编: /
联系人: 彭女士
电话: 181*****108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帐号: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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