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淄博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淄博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规划设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淄博市知识产权局
二、项目名称:淄博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规划设计
项目编号:ZBDY*******
三、公示内容
(一)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招标预算资金为70万元,包含淄博平台信息化建设背景调研及需求确认、淄博市区域专利大数据分析、淄博平台建设规划方案制定等工作内容。鉴于平台信息化建设的特殊要求和数据资源的不可替代性,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特此申请。
(二)唯一供应商名称:华智众创(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42号院TBD云集中心1号楼808。
(三)专家论证意见: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具体论证意见 |
1 | 张辉 | 淄博市信息中心 | 淄博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的规划设计工作专业性要求较强,在方案设计规划阶段、建设阶段、运营阶段需与国家平台全面对接,接受国家平台的指导。 华智众创(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财政部唯一授权的国家平台建设运行主体。 |
娄承涛 | 淄博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 本项目是淄博是知识产权局为贯彻响应国家“十三五”规划的重大专项工作部署,建立淄博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根据采购方提供材料,淄博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作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的关键节点,是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与地方共建、政府与市场共建”的模式,根据全国运营平台一张网的运营思路,要与国家平台建立标准化、一体化的业务体系,形成资源共享、业务协作机制,在基础数据资源、项目库资源、清结算系统、会员体系等方面实现融通,在方案设计规划阶段、建设阶段、运营阶段需与国家平台全面对接,接受国家平台的指导,所以本项目对规划设计工作专业性要求较强。 华智众创(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财政部唯一授权的国家平台建设运行主体,拥有最权威、最全面的专利全生命周期大数据资源及商标、地理标志数据资源,汇聚信息化专家、数据专家、信息利用专家等顶尖专业人才,因此从公司的资质、数据资源、人才资源、工作经验等几个方面,完全有能力满足本项目的要求。综合考虑平台信息化建设的特殊要求和数据资源的不可替代性,确保平台系统建设与国家平台功能的一体化和一贯性和使用、服务、管理、维护的延续性,同时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 |
李良明 | 淄博职业学院 |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要求,淄博市建设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需要与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以实现各类基础数据的共享和业务流程等方面的融通,并且在平台的设计、建设和运维等各个阶段都要接受国家平台的指导,项目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华智众创(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财政部唯一授权的国家平台建设运行主体,该公司有国内外顶尖的专业人才,能够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可以科学有效的指导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的设计规划工作,在此领域具有不可替代性。为保证淄博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能够满足国家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可以顺利高效的推进,建议使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将华智众创(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该采购项目的唯一供应商。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四)本公示有效期:从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7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公告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方反映。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淄博市知识产权局
地 址:张店区潘南西路1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淄博博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桓台县区渔洋1246号4号楼2-101沿街房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发布人:淄博博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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